北京新政:京籍公租房住户的子女可就近入学

北京公租房家庭将享受与属地户籍居民均等的社会公共服务,本市户籍公租户子女可在公租房所在地就近登记入学,外地户籍公租户仍按流动人口规定管理。
昨天,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教委等10个部门正式发布《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意见》。户籍在西城,而承租的公租房却在石景山,那么由于户籍和居住地的不同,公租房家庭会遇到由此带来的教育、就业、医疗等问题。
《意见》明确,公租房所在区县政府应将本市承租家庭纳入属地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享受与属地户籍居民均等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等社会公共服务。对外地户籍的公租房承租家庭,仍将按北京现行的流动人口规定管理。
对于子女教育问题,公租房应按规划要求建设配套教育设施,满足承租家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入园需求。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租公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公租房所在地按规定就近登记入学。其家长可持公租房的租赁合同、户口簿等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名词解释·
就近入学:是指公租房小区也将纳入各区县教委的划片中,也就是会划入某个学校的招生片区,而承租该小区公租房的租户子女可持相关材料,到所划片的学校办理入学。而且,承租家庭子女入学还可以自由选择,可以选择原户籍地的学校,也可以选择承租公租房就近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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