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调解,“渗漏官司”画句号

提要:2009年10月,某县张先生用36万元购买一套顶层商品房,于2010年1月装修入住。入住不久,发现房屋的客厅、餐厅屋顶多处漏水,阁楼北房间屋顶渗漏尤其严重。无奈之际,张先生于2012年2月向县消协投诉,并提供实物照片举证,要求开发商对其房屋进行免费维修,并赔偿因房屋渗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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