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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观察:房产税时代来临?

提要:位于华东的杭州、西南的成都、华南的深圳,这些地区房价最高的城市,也很有可能被纳入下一轮房产税的开征试点。 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信息显示,2011年上海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比上年下降5.4%,达成此前提出的全年房价调控目标。

   来源:中房网

   有关房产税试点扩容,一时间山雨欲来风满楼。

   对此,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房产税会有具体动作。目前已由住建部牵头、国税总局以及财政部相关人士组成了专门机构,对房产税的试点扩容以及全面开征做相关调研准备。中房网从发改委相关人士处获悉,房产税试点将在今年推广。

   关于“房产税试点扩容”的消息,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已经多次吹风。在今年春节后召开的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当时出台的楼市调控“新国五条”就提及要求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随后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计划报告,在谈及今年改革任务时,也再次提及“逐步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至今年5月,全国6个城市的住房信息已联网住建部,被视作房产税扩容开征的基础。

   推广开征房产税已经被列入政府的施政日程。今年5月中旬,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已经明确提及:“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这意味着未来,房屋税民将越来越多,中国不可避免地将走入房产税时代。

   谁是下一批:杭州、深圳、成都?

   哪些城市将成为下一批开证房产税的试点城市?

   对此,前述国税部门副负责人表示,主管部门倾向于“能区别于其他城市的城市”,尤其是“分属不同区域且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二线热点城市”。

   若以房价过高为标准,从区域分布来看,根据某研究院的统计,今年5月,东北地区中,大连新建住宅均价为11638元/平方米,比沈阳的均价高出近4000元,也比另外两个省会城市哈尔滨、长春高。此外,位于华东的杭州、西南的成都、华南的深圳,这些地区房价最高的城市,也很有可能被纳入下一轮房产税的开征试点。

   这其中,以杭州的呼声最高。今年1月21日,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3年浙江发展报告》(浙江蓝皮书)也明确指出,杭州等城市将首批进入征收房产税的城市之列。亦有知情人士表示,2012年年底国税总局高层曾来杭州调研房产税事宜,目前杭州房产税方案已经成型并上报至国务院待批。

   如果以房价涨幅看,根据克尔瑞、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和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报告显示,2013年5月,广州、北京、杭州的房价指数同比涨幅均超过了10%,深圳、成都无论同比与环比也都明显上涨。

   中联地产二手房研究院总经理肖小平认为,深圳有可能进入一轮试点。在他看来,深圳对政策的敏感度非常高,中央如果要推行一项政策,想要看看政策的效果,那么深圳就会是一个试点效果比较好的选择;深圳房地产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很高,市民对政策的理解和领悟能力都比较快,整个深圳会对政策效果反应很敏感,因此试点效果也会很明显。

   综合房价过高和上涨过快两点因素,深圳、成都开证房产税的可能性最高。

   如果从地区间的平衡看,目前已经试点开证房产税的上海、重庆,分别位于华东和西南,因此,下一批试点城市,很可能会覆盖东北、华北、西南、华南,因此,对应的该地区的大连、北京、成都、深圳的入围的可能性也较大。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杨龙今年5月间曾表示,新“国五条”提出扩大试点范围,深圳作为一线城市开征房产税的可能性非常大,且具备征收房产税的基础条件。

   从城市级别和规模来看,目前沪渝两地均属一二线特大城市,既是中央直辖市同时也是国家中心城市,因此,下一轮试点很有可能会覆盖大型城市和中型城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地级市,以便更好地丰富房产税试点的城市类型。

   考虑到今年以来,嘉兴、汕头、芜湖等地的房价涨幅也较为明显,因此,芜湖、嘉兴两个中等规模的省辖市,也很有可能入围新一轮试点范围。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朱德开教授认为,在财税系统,特别是房产价格评估、房产登记以及与银行系统的配套等问题上,安徽都具备了房产税征收的条件。

   尽管北京的符合房价绝对值、涨幅、地区平衡等多个因素,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考虑到北京住宅中有大量为军房和公房,因此,实际的数据采集、征收难度很大,入选开证房产税试点城市的可能性很小。

   在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之前,2003年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分三批,在北京、辽宁、江苏、深圳、重庆、宁夏、福建、安徽、河南、大连等10个省(区、市)启动物业税“空转”试点,有业内人士认为,新一轮房产税试点城市可能在已经启动“空转”试点的地区中诞生,比如安徽芜湖、湖北鄂州等地。

   沪渝试点:房价未降,效果不明

   上海、重庆开征房产税已经两年多,但实际效果并不及预期理想。

   沪渝版房产税各有特点,沪版对增量征收、渝办版对存量征收,比较而言,沪版的征收范围更广一些。不过,试点之初,房产税一度被视为打击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降房价的利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就认为,房产税改革完成后,中国直接税的比重会增加,可以降低流转税税负,从而降低中低端收入者的税收痛苦。此外,房产税改革可以解决中国地方税体系不成型的问题,为地方提供支柱税种,进而落实省以下分税制,促使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健康化。

   但是,在过去两年多时间,房产税开征以后,上海和重庆的楼市和地方税收情况发生了哪些改变?

   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信息显示,2011年上海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比上年下降5.4%,达成此前提出的全年房价调控目标。但这一数字剔除保障房后,区域新建商品住宅平均价格均有不同程度上涨,其中内外环之间上涨达17.4%。到了2012年,上海房价再度上涨2.04%。上海搜 房数据监控中心分析师张银萍分析,2012年上海商品住宅成交均价无论是最高值还是最低值都超过2011年的水准。

   重庆的情况也和上海类似。据重庆世联地产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重庆商品房总体成交建面均价6775元/平方米,比2011年的6027元平方米上涨12.4%。与此同时,2011年重庆市土地出让收入为1344.2亿元,增长47%。可见,重庆房产税的开征对房地产市场并没有产生实质性影响。

   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认为,开征房产税对于降低房价几乎起不到作用。任志强对上世纪90年代日本东京的房地产市场进行研究之后发现,当时东京的公寓价格达到了最高峰,而在此之前日本针对房产的税收有16种,包括持有税、土地税甚至包括土地闲置税,这些税收并未能拉低公寓价格。但最后房价泡沫还是破裂了,其破裂不是由房地产市场导致,而是经济导致的。

   从房产税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看,房产税在税收的总盘子中的占比也是微乎其微,对于地方税制改革的影响目前也并不明显。

   根据上海市财税部门公布的《关于上海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2012年上海房产税24.6亿元,尽管已经超额完成预算的109.3%,但是在当年上海市税收总额中占比仅约为2%。不过所占比重正在迅速提升,2012年上海土地出让金总额达875.78亿元,是2012年房产税收入的35.6倍。而2011年上海土地出让金总额为1260亿元,是2011年房产税收入的57倍。

   截止目前,重庆市并没有披露2012年的房产税征收情况。2011年,重庆市房产税的征收总额约在1亿元。2012年重庆房产税征收目标为单价12152元/平方米以上的住宅;2013年,这一标准又提高到了12779元/平方米。而根据今年3月的统计,重庆市住房均价仅为6700—6800元/平方米左右,因此,重庆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仅为小部分人。

   重庆市容磁地产机构总经理王雪松表示,房产税的执行对重庆楼市成交量没有影响、对土地市场没有影响,对高端市场几乎没有影响。

   目前,上海市还在对应税住宅进行登记。2012年上海市税务部门已对20.8万套住房完成了房产税的征免认定,其中应税住房约3.7万套,约占已认定住房总数的17.8%。再加上2011年认定的近2万套应税住房,两年来上海市共有5万套个人住房需要缴纳房产税。

   新版房产税有何新意?

   据知情人士透露,新一轮试点城市的房产税征收方案,可能会部分吸收沪版本优点,但总体上还会出现一些新模式。

   在征收方式上目前有多种猜测,其主要的问题是收增量还是存量,税率以及免征面积等核心问题。此前相关部门官员透露,本次房产税试点扩容采取的模式很可能不同于现有沪渝房产税版本,决策层需要对多个房产税版本进行评估、选择。

   从两年多的实行情况看,上海版本的推广的可能性较大。比较“重庆模式”和“上海模式”的根本区别就是,征税范围不同,重庆对增量房和存量房征税,而上海只对增量房征税。也就是说,重庆房产税改革方案,不仅对居民新购房屋征税,而且对已经购买同时达到高档住房标准的房产也征税。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对存量房征税会遭到地方政府的阻力,但对增量房征税,阻力较小,核实税基也比较容易,所以,目前扩大试点上海版方案比较有优势。在无法进行人大立法程序的情况下,尽量选择征税范围小、税率较低的方案,以避免民意的起伏和反弹,则可推动试点改革的顺利进行。

   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房地产中心主任宋丁认为,深圳对于开征房产税的考量不同,像重庆、上海土地财政支持力量大,可以占到30%—40%左右,而深圳大概只占10%,深圳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性下降。宋丁预计,如果深圳开征房产税,覆盖面可能会偏大,第一步主要针对大户型或者是多套房来征收,目的在于安抚市场;随后逐步扩大到所有房屋都征税。

   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反对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董藩表示,房产税或物业税的征收都是发生在土地私有化的国家,在中国开征房产税没有道理也并不可行。98房改课题组组长、前中房集团董事长孟晓苏认为,增收持有环节保有税的同时要减少流转税,而且征了房产税之后还可以退税,全世界都是按照这个办法在执行,否则将会重复征税。

   浙江城建集团副总经理姜莉雯认为,不论是传言版本还是已执行版本,在征收上都存在漏洞。她觉得,由于对购房者在外地持有的房源仍难以界定,所以现在贸然出台房产税有点过于草率。

   广州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彭澎认为,如果新增试点城市的方案以本土意愿为 主,那么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有可能会打一定“折扣”。以增量房为主征对象能够起到一定的对房价抑制的作用,而如果不对存量房征税,则能将方案执行的阻力 减到最小,对既得利益集团有一定保护。因此以增量房为主要征收对象,而不涉及存量房的方案,势必是妥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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