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东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私分拆迁补偿款
“南昌市东湖区商贸委暗中做手脚,私分或私吞了本属于我的拆迁补偿款。我真的很难理解,为何东湖区商贸委旗下的阳明路产权商铺的其他租户,都早早地领到了拆迁补偿款,唯独我为此事奔波三年也未有个公平公正的说法,难道就因为我是外乡人,而且没有背景吗?”近日,原南昌市阳明路鄱湖鱼庄经营者陈其良告诉记者,他说这话时,额头曝出了一条条青筋。
据了解,陈其良是江西省广丰人,从2009年年底开始,为了得到拆迁补偿款,他在广丰——南昌——广丰之间反复奔波。他说,三年多时间,光路费就花了几千元,加上吃住等费用,起码超过了2万元。
道路改造投资60万鱼庄被拆
2007年7月25日,陈其良从一个名叫张四友的人,接手了位于南昌市阳明路188号的四友鱼庄酒店,该店的产权归南昌市东湖区商贸委旗下的饮食服务总店所有。“当时东湖区饮食总店是知道也是默认的,上至领导,下到员工,都知道转让一事。”陈其良告诉记者。
陈其良和张四友签定转让协议后,陈其良花费了60多万将酒店装修一新,并改名鄱湖鱼庄。“那时的生意还是不错的,每个月的营业收入也算可观。”回想当时的情景,陈其良至今还念念不忘。
然而好景不长,2009年5月,南昌市政府决定对阳明路进行改造,而陈其良的鄱湖鱼庄也属于被拆迁范围之内。同时被拆迁还有当时的“政谊宾馆”、“光明照相馆”等商户。
在拆迁办反复做工作下,同时也出于对市政工程的支持,2009年7月22日,陈其良和南昌市东湖区饮食服务总店签订了《返迁协议》,协议约定阳明路改造完成之后,双方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陈其良仍享有新店面的经营使用权。
“签《返迁协议》时,当时的东湖区商贸委(现为东湖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张焰也在场亲口答应我享有新店面的经营使用权。”陈其良告诉记者,正因为当初约定了自己的权益,也为了配合工程顺利开工,所以当着张焰主任的面与东湖区商贸委(现为东湖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下属的东湖区餐饮服务总店签订了协议。
然而,随着阳明路改造完工、原拆迁店面建好后,东湖区商贸委(现为东湖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却告知陈其良及原来一起被拆迁商户:不再与各商户续约!
“东湖区商贸委(现为东湖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拒绝把新建店面交给我们继续经营,我和几户商户多次与东湖区商贸委(现为东湖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交涉要求交付店面、并赔偿我们的损失,但是东湖商贸委却一直没理会我们的合理要求。”
记者了解到,阳明路改造完成,店面新建之后,当时的东湖区商贸委(现为东湖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张焰便调离商贸委,而由房管局一位副局长接任商贸委主任一职。
为维护自己的权益,陈其良只好一次次往返于广丰——南昌——广丰。“每次来回一趟就要花掉几百元。”谈起这三年来的历程,陈其良显得很无助。
同是拆迁户 补偿结果却不同
2012年8月,和陈其良一同被拆迁的“政谊宾馆”、“光明照相馆”、“江西风采”等部分商户相继得到了补偿,唯独他自己没有得到补偿款。“这些商户当时跟我一样,属于拆迁范围、签了返签协议,为什么他们能得到补偿,我却没有?”对东湖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的做法,陈其良表示难以接受。
据陈其良介绍,“政谊宾馆”得到了24万多、“光明照相馆”得到了19万多、“江西风采”也获得了10万多的补偿款。
多次找东湖区商贸委(现为东湖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领导反映自己的补偿款后,陈其良得到的却是让他大吃一惊的答复:当时跟南昌市东湖区饮食服务总店签订租赁协议的承租人张四友放弃了鄱湖渔庄的赔偿要求。
对东湖区商贸委(现为东湖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的说法,陈其良非常气愤!他告诉记者,2007年张四友将店面转让给他之后,每年的店租、收电费、税费等所以开支都由他缴纳,张四友跟鄱湖渔庄已经没有任何关系,在决定补偿款问题上,张四友根本没有任何权利代表鄱湖渔庄放弃赔偿权。
在陈其良提供的营业执照上,记者看到,南昌市东湖区其良鄱湖渔庄的负责人确为陈其良,营业执照颁发时间为2008年11月。
“为什么那些当地商户就能得到补偿?难道就因为我是外地人好欺负吗?”陈其良气愤的对记者说。陈其良质疑东湖区商贸委(现为东湖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与张四友之间存在不可告人的非法交易,并私分私吞了属于他那份拆迁补偿款。
令人费解的“补偿放弃说明”
对鄱湖渔庄陈其良反映补偿不公的反映,南昌市东湖区东湖区商贸委(现为东湖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一位万姓副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给记者看了一份有张四友签名的关于鄱湖渔庄放弃补偿款的说明:本人自愿放弃鄱湖渔庄拆迁补偿款。落款人为张四友。
当记者提出,东湖区商贸委(现为东湖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明知张四友已经把店面转让给陈其良,实际负责人是陈其良,拆迁协议陈其良也签了字,为何涉及补偿款款时却让张四友代表鄱湖渔庄放弃补偿?这让人很费解。
万主任解释说,因为当时商贸委下属的东湖区饮食服务总店是与张四友签订承租协议,所以涉及的补偿或者说其他的任何事情,商贸委只是对原租户,即张四友负责。万主任还告诉记者,按当时的约定,张四友就不能把店面再转让、转租给第三方。
万主任表示,现在陈其良要求的赔偿,除非陈其良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合理、合法,而且还要通过纪检等部门的审核,盖章,不是东湖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能决定的。
采访中,万主任表示,如果陈其良认为这样的结果不能接受,那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只要法院怎么判决,我们(东湖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和餐饮服务总店)就怎么执行。
陈其良对记者说,东湖区商贸委明知鄱湖鱼庄经营者是他,拆迁时还找过他多次,做他的思想工作,为何就不支付给他拆迁补偿款?退一万步说,东湖区商贸委不认当时经营事实,只认原租赁协议的承租方张四友,可是在真金白银面前,张四友为何会放弃补偿款?这里面肯定有猫腻。如果东湖区商贸委(现为东湖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不能给出自己一个满意的说法,他将继续找各级部门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