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环内新开工商品住宅都要全装修
本报讯 记者陶阳报道 5月20日,记者从沈阳市建委了解到,日前,沈阳市出台了《关于推动沈阳市现代建筑产业化工程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今后,凡在沈阳市行政区二环内新开工的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必须实行全装修。相关专题:沈阳迈入全装修时代
《通知》要求,凡在沈阳市行政区二环内新开工的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必须实行全装修;其他区域商品住宅鼓励采用全装修。为此,沈阳市国土规划局在土地出让公告中将 “商品住宅须采用全装修”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在土地出让合同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注明。沈阳市建委按照商品住宅全装修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在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
据了解,开发建设单位将成为商品住宅全装修的实施主体和第一责任人。《通知》要求,开发商应严格按照沈阳市出台的 《关于加强沈阳市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承担住宅装修质量责任,负责相应的售后服务。值得一提的是,沈阳市将有望推行菜单式全装修,推行建筑、装修一体化设计。《通知》还要求,凡在沈阳市二环区域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开发建设项目,必须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也就是俗称的 “搭积木”方式开发建设,项目装配化率需达到20%以上。二环区域外的重点区域(商业聚集区等)、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开发建设项目,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项目装配化率需达到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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