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合同管理相关的定义和特点

提要: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节能项目,在节能改造之后,客户企业原先单纯用于支付能源费用的资金,可同时支付新的能源费用和EMC的费用。2.多赢性:客户、ESC和银行等都能从节能效益中分享收益,形成多赢局面。

  来源:中国太阳能产业联盟网

  一、能源合同管理的定义

  能源合同管理(EMC—EnergyManagementCompany。以下简称EM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节能服务公司和客户以契约的形式,对节能项目约定节能目标和商业运作模式,并主要通过以节省能源费用或节能量支付项目成本、取得收益的一种投资经营方式即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节能项目,在节能改造之后,客户企业原先单纯用于支付能源费用的资金,可同时支付新的能源费用和EMC的费用。合同期后客户享有全部的节能效益,会产生正的现金流。

  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公司(EnergyServiceCorporation,ESC)。又称能源管理公司。ESC主要是提供能源服务,通过能源合同管理机制运作、以赢利为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专业化服务公司。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的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ESC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企业,其特殊性在于它销售的不是某一种具体的产品或技术,而是一系列的节能“服务”,也就是为客户提供节能项目,这种项目的实质是ESC向客户企业销售节能量;ESC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诊断、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运行、维护和管理一整套的系统化服务,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能源合同管理项目客户能源合同管理项目客户是指能源合同管理项目实施对象,即通过能源合同管理机制接受节能服务,有节能潜力,具有良好信誉的用能单位。能源合同管理运用市场机制来实现能源节约,其基本运作机制是:通过合同约定节能指标和服务以及投融资和技术保障,整个节能改造过程如项目审计、设计、融资、施工、管理等由节能服务公司统一完成;在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回收和合理利润由产生的节能效益来支付;在合同期内项目的所有权归节能服务公司所有,并负责管理整个项目工程,如设备保养、维护及节能检测等;合同结束后,节能服务公司要将全部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耗能企业并培养管理人员、编制管理手册等,此后由耗能企业自己负责经营;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节能改造的全部技术风险和投资风险。能源合同管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节能新机制、新模式,它不仅适应现代企业经营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的需要,而且适应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潮流。合同能源管理可以解决耗能企业开展节能项目缺乏资金、技术、人员、管理验等问题,实现节能零投资、零风险、持久受益,从而提高其节能积极性,并使企业有更多精力发展主营业务。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一条龙服务,不仅可以形成节能项目的效益保障机制、降低成本和风险,而且能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化,从而为建立节能产业提供了具体途径。

  二、能源合同管理的特点

  1.整合性: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解决方案,为客户实施“交钥匙工程”,其服务包括:为企业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既可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设备;也可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资金,确保客户项目的工程质量。

  2.多赢性:客户、ESC和银行等都能从节能效益中分享收益,形成多赢局面。

  3.避险性:能源合同管理公司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客户风险系零。

网友观点

我要说两句

person
您好,请登录后进行评论。点击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