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太阳能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相关公司股票走势招商银行12.15-0.07-0.57%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徐新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立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戴乐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适用不适用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利润分配预案》,并提报2013年4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2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金红利7.1元(含税)。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5日,除息日:2013年4月26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5月6日。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新建
2013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3366股票简称:日出东方公告编号:临2013-012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正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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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委托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公司专门设立了投资风险控制小组,并有细致的安排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投资理财的公告》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3366股票简称:日出东方公告编号:临2013-013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17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井奇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一季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委托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公司专门设立了投资风险控制小组,并有细致的安排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