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停车收费新规实施一周 一类区域停车场降价明显
今天是昆明停车收费新规实施的第6天,细心的市民可能发现,一类区域的顺城王府井、柏联百盛、世纪广场、金鹰酒店广场、国资银佳等公共停车场降价明 显,而护国路、庆云街、同仁街等路内临时泊位的停车费则一路飙升。因此,越来越多车主更愿意将车停放到公共停车场,但是在车多位少的现实面前,路内泊位依 旧火爆。
现象
1路内泊位
同仁街
超过2小时的很少见
按照新规,昆明主城区停车共分为一、二、三共三类区域,其中一类区域分别由人民路、西昌路、金碧路、拓东路、白塔路以及春城路、环城南路、南坝路、二环南路两个圈合区域组成。
该区域内的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已经基本划归昆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4月1日起,在这些国资管辖道路的出入口,大部分都安装了“国资停车”标志及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价牌,收费员都穿着统一制服、手持终端POS机进行工作,十分显眼。
据同仁街的收费员张女士介绍,以前停车5元一小时,20元封顶,其所看管的11个车位,几乎1/3是“死车”,有些车到半夜才开走,钱都收不到。现在泊位的使用频率明显提高了,停放时间基本在2小时以内,超过2小时的都少见。
虽然诸如同仁街等一类区域的路内临时泊位,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后,白天(8:00—20:00)每半小时收费8元,夜间(20:00—次日8:00)每半小时收费5元,涨幅不少,车主们也颇有怨言。但来停放的车辆依旧源源不断,收费员还是忙得不可开交。
护国路
有人白天停车晚上悄悄开走
对于一类区域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价格的调整,车主普遍认为收费过高,由此引发的争执、逃费现象时有发生。
庆云街的收费员杨师傅说,最近他们都会提前跟车主沟通收费新标准,如果车主接受,才敢让车停进来,但有时候还没来得及告诉车主,车就停好了,收费的时候,车主往往会因为“事先没有告知”而起争执,“有的车主只按照老标准交停车费”。
“有一辆车从早上8点就停着了,另外两辆分别是下午4点18分和6点45分停进来的,在我们夜间11点半下班时,3辆车的车主都没有现身,可是第2天来 的时候,3辆车都不在了,估计是凌晨两三点偷偷开走的,损失接近200元。”谈及新规实施首日,护国路南段停车泊位上的3起逃费现象,收费员叶女士还记忆 犹新。
2公共停车场
福林广场
车位爆满,收入却少了
“现在都快10点半了,包包里面才收了6元钱,今天能收到多少停车费,我的心里面根本没个底儿。”新规实施至今,对于承包经营着福林广场上15个公共停车位的曹登秀而言,停车位上时刻爆满的车子,并未给她的生意带来好处。
曹登秀说,去年她以860元/天的价格,从昆明福林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承包了福林广场上的15个停车位,由于地处市中心,车流量极大,当时按照 《昆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2005年)的市场调节价格,实行5元/小时,上不封顶的停车收费标准,每天扣除承包费,还能挣个100多元。
但是新规实施后,作为一类区域内的公共停车场,其所经营的这些车位,只能按照小型车白天首小时3元/0.5小时,之后1.5元/小时的标准收,虽然路内的部分车辆被分流到了这里,但是价格下调,反而没收到多少钱。
“即便现在承包费下调为750元/天,但还是收不够,白忙活一天不说,平均每天还要倒贴四五十元,只期待福林公司再降一些。”曹登秀无奈地说。
五星级酒店
停车费下调,外来车辆涌入
“作为一家五星级酒店,连客人的停车需求都难以满足,谈何服务?”4月3日上午11点,在青年路旁的某五星级大酒店门口,9辆车被拦在门外,等待进入停放,酒店安保人员正在耐心地跟一位生气的车主解释着。
3月28日,记者曾就走访过这家酒店,当时该酒店的对外停车的收费标准,也是根据市场调节价制定的。按照地面车场“7 5”模式(即首小时7元,每超过 一小时加收5元,计收24小时内最高收费50元,超过24小时重新累计计算),地下车场“10 5”模式(即首小时10元,每超过一小时加收5元,计收 24小时内最高收费50元,超过24小时重新累计计算)的双重标准来执行。
3日,该酒店已经按照市发改委最新规定的一类区域公共停车场标准执行,收费比从前降幅不小,且在显眼位置张贴了“温馨提示”,第1条为:“酒店仅为社会车辆(包月车、住店宾客车辆除外)提供1小时的停放时间,请您计划好行程,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停车费用的支出。”
一位不愿具名的安保人员直倒苦水。他称,酒店建于上世纪末,当时只规划了140多个车位,目前已经很难满足车主需求,新规实施后,由于停车费用下调,更多外来车辆涌入,经常造成部分入住的客人没有停车位。
庆云街旁
老顾客不买账,收费未变更
位于庆云街旁的一个露天停车场,实行的依旧是1月2日自定的“1小时内收费5元,1—3小时收费10元,3—8小时收费15元,8—12小时收费20元,包月600元(不计时)”的标准执行,这与市发改委的相关规定不符。
谈及该收费标准,收费员王师傅称,这个露天停车场经营一年多了,虽然处于市发改委规定的一类区域内,但是如果调价,很多老顾客都不买账,他们没法经营下去。
问题
停车计费会有5角钱出现
但发票最低额为1元
多出的5毛
发票成本
谁来承担
“没有面值五毛的发票,系统只认收费金额,又不可能少收钱,只得给车主多开,损失谁来负?而且收费标准下调,更多车辆涌入,势必加重道路拥堵,而停车场 的车位毕竟有限,在此情况下,收入没有提高,反而需要派更多的工作人员来维护,营运压力必然增大。”市中心一位不愿具名的停车场收费员有些无奈。
该收费员说:“对于柏联百盛、世纪广场、金鹰广场、国资银佳等公共停车场而言,目前的收费标准让他们很为难,长期下去,部分公共停车场,很有可能被迫关闭对外停车业务,届时市中心岂不是更堵?”
以世纪广场地下停车场为例,按照一类区域公共停车场(地),“白天首小时3元/0.5小时,之后1.5元/小时”的标准收费的话,凡停放时间不为整小时 的均有5毛钱的现象出现,但是根据国家税务局的规定,目前市场上面额最低的发票为1元,实行系统收费后,收费员必须如实向车主收取停车费,只能给车主多开 发票。
此外,顺城的业主金先生反映,一类区域内的顺城、福林广场、百联广场、世纪广场等停车场均存在业主车与外来车车位混用的现象,但 是目前所涉及的这类停车场,对外来停放车辆实行的基本是“一类公共停车场(地)”的收费标准,虽然自己办的是月卡,但是如果按照新规定,作为业主,是否应 该享有“住宅小区”的停车待遇?假设有,停车场岂不是要备两套收费系统,一套供业主使用,一套供外来临时停放车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