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谈判起纠纷或因电梯没保险
来源:广州日报
日前,广州体育学院研一学生窦文博在宿舍电梯井坠亡,目前,家属和校方围绕事故责任和赔偿产生纠纷。前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上线广东“民声热线”时表示,如果广体的电梯购买了保险,就不会存在赔偿的责任主体相互推诿的情况了。
据悉,目前,广东正在广州、东莞试点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
投保百元
每梯每年有百万保险额
据了解,目前受害者家属和校方之间就有关责任认定和赔付未能达成一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张志光表示,目前双方谈判遇到困境主要因为广体的电梯并无购买保险,且对于事故的首负责任存在争议。
他介绍称,电梯事故目前没有单独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只能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循民事诉讼的途径。
据介绍,每台电梯只要投保100元,就可以获得每梯每年100万元的保险额。
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小铁介绍,去年在广州、东莞试点电梯安全监管改革,重要的是明确全责关系,确立了首负责任者由直接与消费者构成利益关系的一方承担。此外,改革的重要一项就是倡导社会监督和综合治理。
广东电梯
安全水平接近发达国家
省质监局在全省抽取了约3.3万台在用电梯,问题发现率为39.64%,严重事故隐患发现率为18.65%。“并不能因此说全省近两成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任小铁解释称,国家电器检验规则约有90多个项目,政府监督抽查只是抽取其中若干个项目。“抽查项目中直接涉及人身安全的称之为严重事故隐患率。”任小铁说。
“去年,广东万台(一万台)设备(电梯)事故率和万台设备亡人率分别约为0.18%和0.17%,远低于国家的控制指标。”任小铁指出,这个安全水平已经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但是我们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因此放松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