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遭处罚 面临股民巨额索赔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终于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3月6日,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已于当日正式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中称,2010年、2011年佛山照明在定期报告以及临时报告的信息披露上均存在违法行为。该决定书对佛山照明及所涉及的相关高管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包括:责令佛山照明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钟信才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公司前董事会秘书邹建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3月15日截至记者发稿时,佛山照明股价为6.48元,尚未恢复到3月6日收盘时的6.96元。而此前佛山照明的股价曾达到7.62元。
在“3·15”到来之际,A股市场多起因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可能引发的民事诉讼的事件正在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除了佛山照明之外,包括绿大地、万福生科等多起轰动资本市场的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案件下一步也有望成为股民维权的焦点。
佛山照明之所以引起市场关注,源于它曾经是资本市场的“优等生”。成立于1958年的佛山照明,是全国电光源行业大型骨干企业,公司曾连续被评为全国经济效益最佳的500家大中型工业企业中的全国电器及机械制造业第一名。1993年,佛山照明成为广东第一批A、B股上市公司。此前它一直专注主业,业绩稳健,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6.46亿元。
2010年以来,公司创始人以及历任高管同时涉及内幕交易,这对于连年业绩较好的佛山照明来说可谓“打击巨大”。事实上,在此次证监会调查之前,佛山照明就早已是各级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常客”。本报在2012年11月28日曾以《佛山照明“停牌”幕后》为题,进行了详细报道。
有业内人士指出,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金额是惊人的,证监会罚款只有几十万元,违法成本太低了。只有股民主动索赔,才能让公司付出点代价。
知名维权律师、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佛山照明公司虚假陈述行为被曝光,佛山照明股价下跌,致使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失。对此,佛山照明理应为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
同时,宋一欣表示,目前还不好估计股民索赔的金额,“虽然佛山照明违规涉及股民较多——大概有15万之众、外界关注度高,但其违法周期相对较短,对股民造成的损失也在一定范围内,估计最终会出现中等数额的索赔,可能会在2000万元左右。”记者也从佛山照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了解到,目前该公司尚未接到有关民事赔偿的起诉。
而对于责任人除了行政处罚以及民事赔偿外,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业内人士看法不一。宋一欣表示,从理论上说,追究刑事责任也是有可能的。但佛山照明的性质并不是特别恶劣,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佛山照明的法律后果,本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