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开征条件有哪些?
日前沸沸扬扬的“房姐”龚爱爱坐拥41套房的消息更是将房产调控再次推上风口浪尖,房产税也被认为是调控的一种方式。有观点认为,房产税应该针对像房姐、房叔这样有多套房的人征收,让他们的房子在市场中流动起来,以增加供应。
其实,房产税自2011年1月28日开始试点,两年过后仍仅仅停留在重庆和上海这两个最初的试点城市。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将试点房产税,随后有关部 门予以否认。房产税改革进展缓慢与各方争议大,难以达成一致有很大关系。开征房产税“卡”在哪儿?学者认为,是时间和设计方案的问题。
“需先明确房产税征收目标”
张斌(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
目前房产税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还没有搞清楚,是作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还是作为调控房地产的工具?或者是为了调节收入分配作为富人税征收?也就是说房产税的目标没有确定。设计房产税的方案前首先要明确房产税的作用和目标。
另外,此前虽然没有对居民住宅征收房产税,但却有很多其他的税费,在征收房产税时要明确这些税费要不要综合改革,配套改革。是总体税费不增加还是要多收一部分?上面的这些问题解决了才能设计方案。
开征房产税还包括几个难点。首先征管方面存在困难,不仅体现在建立数据库系统,掌握房产信息,还包括建立评估体系和终端解决机制,比如对恶意欠税者如何处理等问题。另外,针对自然人也就是老百姓的征税体系目前尚不太成熟。这些的运行成本都很高。
同时,征收房产税是直接从老百姓兜里掏钱,每年都要掏,这就要求在支出方面要有透明度。
此外,可能出现一种情况是虽然房屋的评估价值很高,但是房主的实际收入低。比如房屋估值一千万,房产税是固定的,但业主收入并不高,如离退休人员。也有很多人是非市场化渠道获得的住房,比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开征房产税后这个矛盾就很突出。
上海和重庆开展试点,我认为是避重就轻了,除了独栋住宅外,房产税基本不涉及存量房,而且规定了很高的免征面积,也不按评估征收。回避了很多技术上的问题。
“要把房产信息公开”
安体富(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
房产税应当开征,但是要保证不增加一般居民的负担,比如第一套房可免征房产税。
应该开征房产税,房产税主要作用是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地方政府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就卖地、借债和乱收费,这是很不正常的。房产税未来应当作为地方收入的主体税种,杜绝扭曲的行为。
光喊出台很困难,比如收入分配都喊了八年了也没有出台,就是有利益的问题。开征房产税难度非常大,如果十年前开征会很容易,越往后越难,这主要 是由于利益集团的阻碍。在房产方面受益最大的利益集团主要是官商集团,开征房产税就要把房产的信息公开,这会暴露很多问题。利益集团有话语权,所以他们的 阻碍使得房产税很难开征。
所以,要开征房产税,起征面积开始时应当高一些,以后慢慢再调整,毕竟开始时阻力很大。
“全面开征需至少准备三年”
王雍君(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
房产税代替土地财政是唯一的选择,也符合国际惯例。所以房产税开征是必须的,目前只是时间和方案设计的问题。
房产税的优势在于是可持续的,能够替代土地财政的不可持续性;同时兼顾到财产的再分配,纠正社会分配差距,目前的分配差距不仅体现在收入上,财产方面的差距更加严重,房产作为主要的财产纳入到税收上来,有助于纠正分配差距。
但房产税的征收也面临难题,比如房屋产权的划分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房屋的价值评估需要专业的评估机构和评估标准,这个体系目前不完善;中央与地方在财税收入分成方面也需要商榷。
我不赞成房产税试点,这有违税法的公平性,与其试点不如规划房产税的议程,解决房产税面临的难题,在全国范围内择机开征房产税。
房子有两个属性,必需品和投资品,我觉得房产税的开征必须要以保证居民必需品为原则。人都有生存权,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居住权。我觉得设立人 均免税标准是比较公平合理的方式,但具体的免税面积还需要调研测算。同时也要区分套数。我觉得从目前的难度来看,没有三年的精心准备可能无法全面开征房产 税。
■ 民间议论
“房产税应针对多套房”
胡女士(北京 白领):
房产税应该针对拥有多套房的人征收。比如像那种有几十套房的房姐、房叔。这样的人一辈子都不用工作,只要有房子就够了。
我家在2006年底搬进现在的小区,这个小区交房已经两年多,还有很多黑灯的大户型。这些房子既不出租也不出售,就放在那里,据说都是各种“老 板”买来投资用的。小区里还有一位富二代,在北京读完大学后根本就没找过工作,他每天要做的事就是开车全北京“巡视”他家的物业。他说自己都不太清楚家里 买了多少房子。我觉得房产税就应该瞄准这样的人。
北京现在限购,但是从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来看,房产税的征收都没有涉及存量房。要让房姐房叔的房子在市场中流动起来,房产税应该起到这样的作用。如果楼市供给多了房价也不会涨得这么离谱。
“征税前提是信息透明”
韩先生(北京 白领):
从“房姐”拥有几十套房来看,向这样的人征房产税似乎可以起到收入分配的作用。但是,开征的前提是信息的透明和有关部门的“自律”。否则人家多弄几个户口就可以轻松避税,最终征税主体还是普通老百姓。
所以在现有的大环境下,我不赞成开征房产税以及别的什么税。难道有了房产税,就能改变“土地财政”吗?就能让土地价格和房价下降吗?这种想法太天真。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