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支招改革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 遏制高房价

  近年来,中国房价一直保持持续上涨趋势,过高的房价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沉重的负担。26日,浙江省人大代表、绍兴市律师协会会长李旺荣在议案中建议,改革现行的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实行商品房土地年租制,可以遏制浙江的房价过快上涨。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实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确立了中国城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模式,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向土地使用者一次性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模式。

  “这几年房价涨得快也是老百姓看得到的,一般普通老百姓靠工资收入去买一套房子,很困难。”李旺荣指出,现行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存在三点弊端:土地批租制是推动土地价格上涨的制度性原因;土地出让金的盲目使用,是推高土地成本的诱因;招、拍、挂方式下的土地批租制是房价越调越涨的根源。

  对此,李旺荣建议实行商品房土地年租制,降低开发成本,从而对房价直接产生影响。“如果实施土地年租制,将原来一次性缴纳的巨额土地出让费用分摊到70年期限内,可以降低商品房开发成本40%以上,在开发商利润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整个商品住宅的房价也将随之下降40%以上。”

  不过李旺荣认为,因实行土地年租制的目的在于控制和降低商品住宅价格,故无需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全部实行年租制,如对普通住宅用地可以推行土地年租制,由开发商或业主逐年支付土地出让金,而对高级居住区就没有推行土地年租制的必要。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浙江省的土地供应制度可以借鉴香港的成功做法,实行土地批租与年租的混合体制,并配套建立一系列政策,改革和完善该省现行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李旺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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