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金色漫城违规预售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房市开始逐渐趋于回落,房价也日益变的平稳。在一些地方,小规模的房地产企业为了避免资金链产生断裂,不惜冒着被相关部门查处的风险,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提前将楼盘出售,以获取资金来维持后期工程建设。房地产商收取预付款、诚意金、排号费等违法、违规等行为愈演愈烈。为了尽快回拢资金,房地产商对于楼盘的销售也越来越提前。
金色漫城
近期,本报不断接到河北邯郸一些群众投诉,由一家名为河北筑福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金色漫城”项目,在项目刚刚开始施工,工程进度都还没有出地面的情况下,便已经开始将楼盘大肆销售。
金色漫城项目工地位于河北省邯郸市联防路与前进大街交汇处东北角。在工地内可以看到该项目刚刚开始动工,整个项目工程基坑和护坡才做完。为了解该项目实际情况,记者赶到了位于邯郸市光华大街与八一路交叉口东行100米路南的“金色漫城”售楼处。
在售楼处内,一位售楼员介绍了金色漫城的一些销售情况。该楼盘销售的是2号楼东边的一个单元,大部分已经销售完毕,剩余的楼层已经不剩多少。
售楼员:咱们这总共规划的是5栋住宅,现在销售的2号楼东边这个单元。1号楼和2号楼都是33层,3号楼和4号楼都是26层,现在均价是3780,最晚2014年10月份交房。
金色漫城售楼处外悬挂着团购活动的条幅
记 者:2号楼东边这个单元总共有多户,现在卖了多少了。
售楼员:总共有100多户,现在已经大部分已经卖完了。
记 者:现在买的话是什么样的付款方式。
售楼员:现在买的话可以全款,可以贷款和分期付款三种方式。
记 者:分期的话是怎么付款。
售楼员:分期的话首付是40%,等出地面了再付30%,最后到5层封顶的时候再付最后的30%。
记 者:现在买的话是签的是协议还是合同。
售楼员:现在签的是协议,等到明年6、7月份了才能签正式合同。
记 者:现在为什么签不了合同。
售楼员:因为现在预售证正在办着呢,还没有下来。
(以上内容根据现场实际录音录像资料整理)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同时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从以上相关规定可以得知,由河北筑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金色漫城项目显然是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但是为什么这样一个违规销售的楼盘竟然可以在邯郸市内光明正大的销售呢?作为地方监管部门的邯郸市房管局是没有监察到吗?还是其违规行为得到了某些默许呢?我们不得而知。
对于一个刚刚才开始开工建设,并且要等到2年后才可以交房的商品房项目,开放商仅仅靠着售楼处的一纸沙盘和几个售楼员口中吹嘘的海市蜃楼般的幻影,便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回笼资金。至于项目是否能按期完工,是否能通过安全验收,购房者是否能按期取得自己所购买的房子等等问题,则是无人关注。由此可见,国家的明令禁止,在一些唯利是图的开发商看来,不过是一纸空文,至于房地产市场能否健康有序的发展,却并没有太多人关心……
在记者离开时,驱车行驶在邯郸市的光华大街上看到了整条光滑大街的两侧灯杆广告上全是关于“金色漫城”的宣传广告,可以看出,该楼盘在宣传力度上也是不容小觑。
在此,我们不禁要提醒那些购房者,在拿着有可能是穷尽自己一生精力所积攒下来的购房款去购房时,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球,千万不要被一些虚假的广告宣传所蒙蔽。在决定购房之前,一定要亲自去所选小区的项目工地去走一走,看一看。看一看所购买的商品房是否真的像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方式介绍的那样真实,看一看所购买的商品房是否手续齐全,切莫“亡羊补牢”否则后悔晚矣。
接下来的几天,本报对群众所举报的“金色漫城”项目违规预售的行为进行了走访调查,并将了解到的情况致函于邯郸市房管局,请邯郸市房管局进一步核实。但令人意外的是邯郸市房管局在接到我报致函后不是第一时间制止“金色漫城”的违规预售行为,反而回函本报要求报社为其提供有关“金色漫城”违规预售的证据。
邯郸市房管局做为邯郸市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现象的主要监管责任部门,反而需要记者为其提供证据才能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进行处理。如此现象不禁让人感到疑问,邯郸市房管局究竟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形式与什么样的性质而存在呢?
在邯郸市房管局执法大队的门口,记者又遇到了一对来申诉的小夫妻,他们已经交了九万元房款,现在他们想要退房,却被“金色漫城”要求缴纳几万元的违约金。按照“金色漫城”的算法,违约金按照交款后,每日一千元收取。
中华建筑报将对此事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