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给电梯买份“第三者责任险”
提要:合肥的韩先生曾反映,他所在小区的电梯经常发生故障,居民屡屡被困,如果万一出现伤害事故,也不知道该到哪里讨个说法。据悉,省质监局、省金融办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一年。
来源:中安在线
合肥的韩先生曾反映,他所在小区的电梯经常发生故障,居民屡屡被困,如果万一出现伤害事故,也不知道该到哪里讨个说法。今年,韩先生所忧虑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据悉,省质监局、省金融办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一年。
截至2012年10月31日,安徽省在用电梯63600台,其中合肥市在用电梯28734台。记者从安徽省质监局获悉,试点的特种设备责任保险中列明的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受害者能获得相应保险赔偿。
在试点工作期间,质监等部门鼓励和倡导全省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或产权所有者选择大型保险公司投保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引导相关单位投保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责任险。质监等部门要求对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影响较大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率先办理特种设备责任保险。
省质监局人员介绍,目前已经部署各地质监部门和金融办进行宣传、动员,争取用一年时间推动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冯宇晴、郑晨霞、记者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