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住宅电梯费每平米4毛
提要:3日,记者从太原市物价局获悉,从2013年2月1日起,太原市将执行新的住宅小区电梯运行服务费收费标准。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时,电梯运行服务费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在合同中约定,报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明码标价公示。
来源:中国网
3日,记者从太原市物价局获悉,从2013年2月1日起,太原市将执行新的住宅小区电梯运行服务费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为0.4元/平方米,按月收取,最高可上浮20%,下浮额度不限。
此次确定的标准适合太原市范围内所有的住宅小区。收取电梯运行服务费时,物业企业可根据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基准楼层后,上增下减。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时,电梯运行服务费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在合同中约定,报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明码标价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