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沟酒业废水污染濉河泗洪创模虚有其表
随着塑化剂事件的持续发酵,社会舆论对整个白酒行业的关注也到了沸点。而在此当口,正在积极“创模”的江苏省泗洪县因白酒企业污染受到另种拷问。
当地群众称,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沟酒业)污水直排怀洪新河,泗洪县濉河严重污染。
而污染的背后,同时暴露出地方监管漏洞:由于方式野蛮,双沟酒业4万吨原酒工程项目用地拆迁曾致村民被砸死;因征地未经公示,双沟酒业生产厂区长期近距离扰民。针对企业的排污问题,当地监管部门则不做任何反馈,是监管乏力还是另有原因?
双沟珍宝坊车间废水直排窑河
未公示的土地征用
11月19日下午,江苏省泗洪县双沟镇,阴雨霏霏,低沉的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酸臭味。
在位于S121道路东北侧、怀洪新河西侧的双沟酒业4万吨原酒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并没有受到天气的影响,呈现出一派忙碌的景象。靠近南侧的部分项目已经投产,尚没有安装东大门的院子里,工人来来往往,蒸汽从车间和地下管道冒出,形成阵阵烟雾;北侧的一组灌装设备正在安装,更远处的厂房也在加紧建设。
公开消息显示,上述工程始于2010年11月29日,占地2550亩,涉及了苗庄、花园、邵洼等多个村庄。“拆迁过程充满无理和霸道,曾致村民被砸死,酒厂建设严重违规。”尽管过去了2年,苗庄村一位经历了被拆迁的村民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然愤怒异常。
因征地而引发的矛盾在我国时有发生。为此,国家制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国土资源部于2006年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明确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应当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发布,同时通过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公开发布。
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征地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国发〔2004〕28号和国发〔2006〕31号文件中有关征地补偿费的规定,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
而上述规定完全被泗洪县政府部门忽略。通过对当地群众的调查、以及媒体查询,没有发现任何关于该项目的土地使用、补偿及建设许可的公示。
在当地,征地未进行公示的并非只有上述项目,与双沟酒业邻近的两个小区——双沟名都(竣工于2009年8月18日)和锦安花园(竣工于2011年8月8日),也没有查阅到征用的相关公示。
酒厂生产车间与小区一墙之隔
由于征用前未公示,项目审批过程中,小区居民对双沟酒业环境影响就无从得知。据锦安花园小区一位刘姓业主称,“这里原来是苗庄村,拆迁完了就建成了现在的小区,(双沟酒业)那股酸臭味和传出的噪声,已经影响了我们好多年。”
双沟名都小区的名都幼儿园,距双沟酒业酿五、酿六车间不足50米,深受企业排污影响。带着孩子在院里玩的李老师说:“孩子们天天闻这种酸臭味道,肯定会影响健康,很多人都不想让孩子在这里上学。”
在双沟名都小区的西门口,保安指着西侧冒着蒸汽的厂房说,“(双沟酒业)这几个车间刚刚投产。拆迁时政府说是要改善我们的居住环境,可现在建起了小区,越来越多的人与酒厂为邻,环境如何改善。”
就上述情况,泗洪县委宣传部回复称:“双沟酒业项目环评2012年由宿迁市环保局审批,新建厂房与周边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符合国家规定,排水符合国家污水排放标准;其用地按照相关土地部门征地许可,按照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殊不知江苏省乃至泗洪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执行的国家相关法律标准与依据又从何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