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环才能入户谁说是必须的?
上环入户是否挂钩?被卡在“环”上十五年的肖红,其遭遇经本报曝光后,终于迎来了入户的曙光。同时,一石激起千层浪。18日的《羊城晚报》出街不到3小时, 报料热线就接到30多个来自全省各地的电话,他们有着和肖红同样的心酸经历。有夫妇因为不愿上环,孩子1岁多了依然还是黑户;也有身患妇科病的妈妈在孩子入学压力下无奈上环后,身体每况愈下。在连日的调查中,羊城晚报记者发现,计生部门、居委会、村委会都众口一词———想入户就必须上环,但是说到此举的法理依据,各个部门不是含糊其辞就是直接挂了电话,甚至连妇联和大学教授都以“太敏感”为由三缄其口。
肖红解决了 更多仍无解
作为一个个案,肖红的问题是解决了。但是一个又一个浮出水面的陈红、李红、张红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他们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他们很疑惑,究竟广东省的相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甚至还有激动的读者念起《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要跟记者“理论理论”,到底“首选”该怎么理解。记者无言以对。
使用何种避孕方式,妇女有没有选择的权利?对此,记者曾经历了一个艰难而无奈的求证过程。结果———无解。
“‘首选’就是要先去上,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就要上。如果可以让你自由选择,(计生条例)就不用写‘首选’了。”社区计生专员如是说。陪肖红从居委会出来后, 记者拨打了广州市计生局。广州市计生局很快明确表态,广州入户上环不挂钩。值得玩味的是,《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同样有“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的表述,但是《办法》比《条例》多了“可以”两字。
有“可以”的问题好解决,没有“可以”的是不是就得被选择了?17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广东省计生委负责人的电话。“哦,我在开会,晚点联系。”直到下班前,该负责人的电话仍然没能接通。18日,《不上环,入户仍吃闭门羹》见报,鉴于读者反响强烈,记者再次拨打了该负责人的电话,渴望得到明确的解答。“我在搞展(览),迟点再说。”就像第一天,负责人的电话再没能接通过。19日上午,电话接通,记者自报家门后,电话即被挂断。为了求证,记者只好退而求其次,联系新闻秘书。被告知“先发采访提纲来看看”。提纲发过去亦再无音信。
制定条例的主管部门不理睬。记者先后找了三个妇女维权方面的法学教授。“这个问题我不方便说什么”。“不太了解,所以也不好表态”。“如果按照法律原意,应当理解为女性有自主选择权。但是《条例》涉及很多实际层面的操作,最终解释权还是归省计生委”。不少专家对此讳莫如深,问题又抛回给了计生部门。
究竟入户是不是必须先上环?直到今天,记者心中的问号仍未有答案,许许多多妇女仍在等有关部门的一个说法。
(作者:林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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