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皇庭广场装修比盖楼时间长 装修6年花7.5亿

提要:皇庭广场项目从2002年开始投资至今,前后长达10年之久尚未完全竣工,内部装修拖延至今;昨日股东大会后,装修费用追加至7.5亿元。

  股东质疑公司涉嫌违规

  回顾历史,皇庭广场项目竣工日期一推再推。从2005年1月推迟到2006年6月,再推迟至2007年底;到了2008年,公司表示项目工程建设已完成,精装修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2009年,公司再次表示,公司积极推进IAMALL(晶岛国际购物中心)项目,目前正在进入房产证办理、精装修和招商等相关工作;2010年,深国商称将全面开展招商工作,根据项目定位和布局,完成项目的二次精装修工作。根据招商计划,晶岛项目将在2010年底前完成招商工作,并于2011年1月开始正式营业。

  在*ST国商多次推翻项目竣工日期后,公司股东已经不再信任公司的董事会了,更有股东质疑,公司涉嫌虚假陈述。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道:“是否属于虚假陈述,需要认定每次公告的内容与客观事实是否存在不符,这需要由相关监管部门或排除机构进行调查认定,不能仅仅因为未能兑现承诺而直接认定虚假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隐瞒重大信息也属于虚假陈述。如果该虚假陈述引起了股价的波动并导致投资者产生损失,投资者可以要求索赔。投资者的诉讼维权,需要以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为前提,没有处罚决定时,不具备诉讼条件。

  有中小股东指责*ST国商并未披露对项目进行二次精装修一事。同时,公司董事会在通过对项目进行二次精装修的议案后并未召开股东大会也遭到股东的质疑。

  “以郑康豪为首的本届董事会却越权擅自修改了晶岛项目的定位、设计和业态布局,也正是因此皇庭广场至今无法开业。”有股东指出,皇庭广场的市场定位和业态布局调整,属于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策略的重大改变,按照公司法,这应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可是,深国商董事会既没有对此公开公告,也没有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投票,如此作为就是典型越权,且违反公司法。

  那么,*ST国商董事会是否涉嫌违法呢?杨兆全律师解释道:“如果该广场的资产在公司总资产中占有很大的比重,那么该广场定位和业态调整就属于公司经营策略的重大改变,应该提交股东会表决。对应该属于股东会表决的事项,仅由董事会表决的,该决议无效。如果越权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管理层人员应该承担一定的过错赔偿责任。”

  昨日投票后,有公司股东称:“投票之事已告段落,下阶段联合向上举报要求审计财务。”

  装修6年费用达7.5亿元

  *ST国商曾在2006年年报中表示,公司在2002年正式取得皇庭广场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聘请美国RTKL国际有限公司进行建筑设计,株式会社日本设计公司进行景观设计。工程于2005年1月17 日正式奠基,2005年底完成基坑的土方工程,2006年12 月18日完成主体封顶,目前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预计工程将于今年全部完成。

  由此可见,*ST国商的皇庭广场项目自2006年12月封顶之后便开始了内部装修,而谁也没有想到,内部装修耗时竟然比盖楼的时间还长,前后装了近6年的时间还没有装修完。

  与此同时,在皇庭广场项目被拖延长达10年的时间里,项目的预计投资也在年年攀高。皇庭广场项目从一开始的预计总投资为4亿元,2004年的时候,投资成本增至7亿元。

  另据*ST国商于2005年1月12日与项目承建方深圳泛华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显示,2009年7月13日皇庭广场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总造价为7.87亿元。公告显示,截止到2010年8月26日,公司已经支付了应偿还深圳泛华的全部工程款。工程款的交割到此为止,但重新装修的费用仍在追加。

  在郑康豪于2010年入主*ST国商之后,晶岛项目于2010年11月30日更名为皇庭广场,而项目的更改不仅限于名字,还有项目的内部装修。

  2010年7月3日,深国商发布13亿元借款对外担保公告,称当时工程名称还是晶岛项目的皇庭广场,开业急需资金解决精装修费用,此项费用预计需要资金1.5亿元至1.8亿元。这笔装修费用到今年10月份,追加至5.5亿元。而昨日的融资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后,这笔装修费用更是追加到了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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