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信贷危机 企业给安防行业带来新机遇

我国原来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于2003年2月发布实施的。只有自身的市场地位不断提升,自身的市场影响力不断加强,才会获得政府层面更多的关注与重视,才能以更大的议价能力获得相应的扶持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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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关村在线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及其相关政策

  我国原来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于2003年2月发布实施的。标准在界定企业范围、明确统计分类、分析中小企业情况、制定中小企业政策措施等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缺陷。一是对各类行业在指标上采取“一刀切”。原标准对各类行业同时采用职工人数、销售收入和资产三个指标进行划分,存在“一刀切”问题,不能真实反映不同行业的特点和状况。二是标准门槛有待调整。原标准实施至今已有八年,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部分标准门槛已与现实状况不符,如中型企业划型标准中,销售收入标准上限偏低,人数标准偏高。三是标准涵盖的行业不全。原标准对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进行了划分,未包括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四是缺乏微型企业标准。原标准只有中型和小型,没有微型企业。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划型标准中,都有微型企业标准。由于原标准存在的上述问题,已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和行业变化,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中,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微型企业得不到应有的政策扶持,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

  针对旧标准的不足,新标准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并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了具体指标。以工业为例,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年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年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据统计,此次新标准中涉及84个行业大类,362个行业中类和859个行业小类,分别占大、中和小类的比重为88.42%、91.41%和94.09%,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同时,个体工商户和本标准以外的行业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执行,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微型企业是本次划分标准的亮点和突破;也充分体现了政府的支持导向。总体来看,小型和微型企业实力相对薄弱、各方面的竞争能力和经营能力偏低,但是这些企业又是比例最大的群体。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不只让中小企业的类别更加清晰,更为重要是国家后续的相关政策扶持,也将进一步以新的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为依托,实施具有针对性、更为细化和差异化的扶持举措。笔者认为:在小型、微型企业方面,国家的政策可能更多地集中在四个方面,一个是在企业创立方面给予更多的便利,比如工商审批的条件和流程、对于创新性企业的启动资金的支持等;二是在企业运行过程中;制定一些优惠性的财税政策,为中小企业减负;三是在员工社保等方面,提供一些优惠性的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四是在员工招聘和使用方面,由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劳动力需求量大,属于企业当中实现劳动力就业的主体,通过修订划型标准进而有针对性地扶持,有利于现阶段在兼顾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更注重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

  以新标准为依托的多项针对性政策扶持

  随着一些温州商人的远遁海外,温州信贷危机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在人们关注这一信贷危机的同时,也逐步引发了对于中小企业生存环境的思考与讨论。而有关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恰好也成为了国务院相关扶持小型和微型企业政策所针对的目标群体的基础。2011年下半年,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在金融财税方面的措施。

  金融方面的政策,最主要是加强对于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解决大量小型、微型企业借贷难的问题。实际上,正是由于我国在信贷政策方面的一些问题,才导致了民间借贷市场的畸形发展。长期以来,国有金融机构的贷款一直实行所谓的“双轨制”,也就是市场化不彻底的产物。统计表明:国有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约为40%,却占用了金融机构贷款总量的80%;反之,民营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约为60%,却只享用了金融机构贷款总量的20%。正是贷款在中小企业方面的稀缺;才是导致大量民间信贷横行的重要原因。因而,此番金融政策主要通过支持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督促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改革,达到间接支持中小以及微型企业;同时进一步细化对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金融融资环境;进一步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

  财税方面的政策,主要是通过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降低企业税负等方式,为企业减负。通过直接降低部分小型微型企业纳税额,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鼓励中小企业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增强了企业自主创新的信心。而且,通过一些专项资金的方式,给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输血,提高相关企业的生命力和市场竞争力。

  新标准给安防行业带来新机遇

  我国的安防行业,90%以上企业都是中小型企业。新的划分标准,有助于相关企业更好地获取国家的政策支持。为此,安防企业应该高度重视,并合理利用。在安防行业中,民营企业就占安防企业总量的绝大比重,而且基本上都是中小企业,随着行业竞争的愈发激烈,安防中小企业以及微型企业依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总体来讲,安防行业还是一个依靠技术、依靠创新的行业。而安防中小企业自身拥有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同时相当一部分又属于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企业,在吸纳就业、促进地方经济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中小型安防企业的规模与性质,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扶持要求,因而可以说,新的企业划分标准是中小型安防企业难得的机遇,相关的企业一定要利用好新的标准,明确自身的定位,积极地寻找自身可以获取的各类优惠空间。

  以行业的力量,赢得关注与重视

  面对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新政,安防行业协会及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有责任、有义务首先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国务院的政策扶持,并没有专注于某些特定的行业,而作为存在创新可能、而且具有众多中小型企业的安防行业,是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获得政府层面更多的关注,进而获得更多政策扶持的。要实现这一目标,不仅仅需要安防企业的努力,同样需要行业协会及相关的管理部门,以整个行业的力量进行运作与争取。

  安防企业及其协会等管理部门可以在如下几个方面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从行业层面进行调研与统计。作为行业协会,可以积极整合行业的力量,加强对于全行业的摸底和统计,明确中小企业在安防行业中的比例,以及这些企业对于行业、对于国家整体而言的意义和价值,为后续的政策倾斜奠定基础。而且,可以收集和汇总行业企业的实际需求,从而使单一的企业需求,变为行业的需求,以便更好地获取扶持。

  二是加强政府部门对于安防行业的重视。实际上,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安防产品与系统的重要性愈发增加,因而行业协会和相关的管理部门,也应该进一步丰富与强化政府部门对于安防行业的理解和认识,提升政府对于安防的重视,从而有助于政府能够在一些特定政策方面,给予安防行业一些特殊的倾斜。

  三是协助安防企业确立相应的扶持资格。本次国家推出的扶持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小型、微型企业,而安防行业的小型、微型企业,一般来说管理水平、人员配置是比较薄弱的,因而需要一些外部的力量帮助其理顺自身的状态、确立自身的扶持资格。行业协会和管理部门可以在信用等级评定、资质评定、管理培训等方面帮助他们以更高的层面、更规范的运作方式,获得相应的扶持。

  安防企业应勤练内功,抓住机遇

  安防行业的许多中小型企业完全符合国家优先扶持能促进就业、有科技创新能力的中小型及微型企业的政策导向。因此,安防中小企业要抓住这次国务院扶持中小型及微型企业的机遇,充分理解国务院颁布的优惠政策措施,利用好这些优惠政策。

  首先,安防企业要认真研究新政,寻找自身的机会所在。此次国务院出台的新政,是从财税和金融两方面推进的,而且目标也是小型和微型企业。因而,相关安防企业一定要认真学习和理解;寻找和合理规划自身的定位,以满足国务院新政扶持目标的要求,为自身赢得相应的外部扶持。

  其次,安防企业也要进一步修炼内功,以便更好地获取相关的政策扶持。我国的安防企业大多经营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存在着诸多因有的弊端。因而,安防中小企业也急需培养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理念,按照现代企业的运作要求,完善各项制度,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特别是要进一步优化和提升自身的财务体系,加强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以便获取信贷的审批。这方面的重点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做假账,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高企业财务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从而轻松融资;同时建立企业自身信用制度,获得社会的认同和信任。

  再次,中小型安防企业,也要花大力气发展自身的业务,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获取更好的市场地位,以便更好地利用政策,获取政府和金融系统的支持与扶持。只有自身的市场地位不断提升,自身的市场影响力不断加强,才会获得政府层面更多的关注与重视,才能以更大的议价能力获得相应的扶持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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