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广告屏幕 足足挡了4层楼的阳光
“这广告牌要是修好了,我们这就不见天日了!”昨天上午,珠江路太平洋电子商城501的业主倪先生向快报投诉,称窗户外的一个LED广告屏幕如果装起来,将遮蔽这栋大楼朝南立面3-6楼的所有窗户。
“这里以前也有广告牌,三翻板结构的,没有这么大,也没有电磁辐射。”倪先生说,当初的那个广告牌,大概只能挡住3、4楼的窗户,而且时间也已经很久了,所以大家的意见没这么大。
今年初,广告牌被拆掉了,但业主们还没高兴几天,就有“这里将修一个全新的LED显示屏”的消息传来。施工在上周六开始,不少业主发现,这个LED广告屏幕似乎比之前公示的面积要大,不光挡住了5楼的窗户,甚至连6楼的窗户也遮挡了一半。
“害处显而易见,遮蔽阳光,电磁污染。”倪先生翻阅了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15条明确规定“利用居住区内商业和办公用房、居住区周边设置电子显示屏或者其他附带夜景光源的,应避免噪声污染、光污染和遮挡日照等对居民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
但不管业主怎么反对,施工依然在继续。南京市城管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审批这个文件时,城管局曾经要求施工方必须与业主达成一致后方能开工建设,但现在看来,施工方显然没能做到这一点。
昨天下午,南京市城管局已经勒令该工程暂时停工。 现代快报记者 贾磊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