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接工程 开发商向村支书行贿
“永新村农民公寓贪腐案”追踪
南 都讯 记者邵铭 禅城永新村农民公寓,因建筑质量问题,被爆存贪腐交易。今年4月,佛山中院终审维持原判,原永新村主任兼支书梁碧炎因受贿3669800 元,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昨日下午,曾向梁行贿的开发商谭某在禅城法院出庭受审,他被控共行贿60万元。法院表示,本案将择日宣判。
受梁案牵连 庭上表示认罪
公 诉机关指控,2003年初,当时还是某工程队负责人的谭某,为能够承建禅城区永新村农民公寓湖景苑工程项目,找到时任该村党总支书记的钟某(另案处理), 要求其帮忙,并且承诺给予钟某每平方20元好处费。据指控,谭某随后成功承接了农民公寓湖景苑的C座和D座的建设工程,在此后的2003至2006年10 月间,谭某分多次送钟某人民币合共60万元。
2011年3月,受原永新村主任兼书记梁碧炎一案的相关影响,谭某主动到禅城区纪委投案,并于次日交代自己行贿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认为,谭某的行为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在昨日下午进行的整个庭审当中,除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表示“没有意见”外,谭某几乎没有发言,直到最后的陈述阶段,他才说“承认送了钱,自己做的事情自己认”。
作罪轻辩护 律师求免于刑罚
庭 上,谭某的辩护律师对指控数额提出了异议。他认为,谭某行贿的金额应该是30万。律师表示,根据钟某和谭某双方的供述,其中有30万元是在2006年后送 的,另30万元则无法核实是何时送的。由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在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中才有明确规定,因此不应追诉2006年之前的。
庭 审中,谭某的辩护律师还表示,谭某一贯表现良好,是个“乐善好施”的人,经常资助贫困人士,为贫困地区的学校和学生捐资助学,在汶川地震时还当即为灾区捐 了款。谭某还为禅城区的建设有贡献,他的房地产公司近几年纳税超千万元,是禅城区的纳税大户。此外,谭某是自首的,因此希望法庭能够免除谭某的刑罚。
[被告其人]
刚成功转型 却被揪出旧案
据了解,出生于1951年10月的谭某是禅城区永新村人,同时兼任佛山市雅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永新农民公寓开建前,他还仅是一支工程队的负责人,不过到2007年8月,上述公司即已开业。
作为佛山的一家本土房企,雅庭现在建的雅庭豪苑和雅庭国际广场均位于汾江南路季华地铁站上盖。殊不知,正在其成功转型之时,其资本积累时期的一宗“原罪”被揪出,让业内不免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