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任志强:保障房就是一张用于牟利的画皮
图为任志强接受乐居专访
新浪乐居讯(编辑 邱瑟)“保障房已经成为一张画皮,已经变成有权利、有能力的单位为自己职工实行腐败的方法。”9月6日,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在接受新浪乐居专访时表示。这位一向以“敢说真话”著称,言语出位的地产圈红人,在此次乐居以“保障房”为主题的专访中,同样抛出了如“公租房是政府为了掩饰在廉租房上面的严重失误或缺位的产物”等观点。
“开发保障房是被强迫的”
2011年,我国启动了史前最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根据中央的要求,2011年全国要开工建设保障房1000万套,未来5年总计开工建设量达3600万套,到2015年前,让2.18亿个城市家庭中的近五分之一,住上有政府补贴的住房。
虽然一开始很多房企不愿意触及这个一直被诟病利润过小的领域,但截至2011年3月25日,就有已经公布年报的49家房企中的70%表示或将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其中,不乏招商、金地、远洋、保利、万科等一线房企均将保障房开发作为2011年战略规划重点。
有开发商坦诚,企业参加保障房建设除了能获得固定的利润,还能拉近和政府的关系。
针对此,和一年前任志强在博客中提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发商是想建而不得”的观点不同的是,此次专访中其向乐居编辑表示,开发商开发保障房是被迫的。“现在政府将保障房和商品房捆绑在一块,你不做保障房就没法做商品房。”
任志强称,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没有权利参与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开发商只能在出让的土地上盖房,否则就是违法。其表示,大头的保障房建设都是政府划拨的土地。
事实上,华远地产也曾多次参与保障房项目的投标,也曾经出价最高却还是铩羽而归,任志强在专访时的一句 “我们投了很多,但只中了一块”多少也难掩无奈。
保障房仅包含经适房、廉租房两类
在现行的保障性住房类型中,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两限房以及公租房四种类型是共识。任志强认为两限房就不该划分在保障房中,而公租房实乃政府为了掩饰在廉租房上面的严重失误或缺位的产物。
“只要有土地出让金的,都不能称为保障房,这是个错误。”任志强表示,两限房是商品房属性,不能因为政府限价就划为保障房。“在我们的法律上或者是在我们国家政策层面上,没有一个将两限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23号房产文件里规定的保障房没有提到两限房,2003年国务院出台的18号文件里也没有提及,两限房是地方政府划入保障房的,不是国务院的政策。”
而对于最新出来的保障房品种公租房,任志强认为“政府是在廉租房上面的严重失误和缺位而不得不用名义上的公租房,完全是为了掩饰错误”。
任志强称,政府在1998年的房产文件里明确提出,低收入家庭要用廉租房保障,然而在98年之后,廉租房根本没有多少在建,而关于廉租房正式的国务院文件在2007年才出台,从98年到07年的10年时间,政府在廉租房建设上是缺位的。
此外,公租房作为保障房品种,任志强始终有一点不太明白,那就是鼓励民间资金进入公租房。“既然是公租房,就得政府出钱,既然政府不掏钱,还叫什么公租?”任多次强调。
特权阶级牟利的画皮
任志强注意到,从2005年到2009年,北京市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的用地占总供地指标近70%,而同期面向社会供应的经适房只占市场总供应量的7%左右。“国家机构用这种名义占用了更多的土地资源,所以才导致市场上商品房的土地价格飞涨,如果按这些房子都平均下来的话,北京的房价还不到7000元/平。保障房已经成为一张画皮,已经变成有能力、有权力的单位为自己的职工实行腐败的方法。”
在其看来,保障房滋生腐败的核心是因为目前保障的是财产权利,而非居住权利。比如经适房,正因为保障的是财产权利,所以出现了溢价和投资收益的问题。“所以现在要提出公共产权。”其表示。
所谓共有产权,即在共有产权模式下,在共有产权模式下,若购置人一方有意出售保障房,要么优先转让给共有产权人,也就是地方政府,其只能获得的是自己份额产权的变现;要么向政府购买共有部分的产权来获得完全产权。
日前有媒体报道,住宅保障法草稿已经有大体框架,购置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须和政府“按份”共有产权已成“刚性”规定。这一改革,被业内分析为购置保障房牟利空间将被基本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