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千岛湖项目开工时间存疑 或涉虚假陈述
滨江集团自2008年上市后,从第二年年报开始,每年都会提到其在千岛湖的一个地产项目——东方海岸。滨江集团在年报中提到,东方海岸项目于2011年12月开工,预计2014年开始贡献利润。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接到投诉称,滨江·东方海岸并未如年报所示按时开工,期间还曾两次对施工许可证申请延期,直到上周才开始动工。记者进一步发现,东方海岸地块出让时间早在2007年。
对滨江集团此举是否涉嫌闲置土地,当地国土部门未正面回应,而滨江集团方面只表示,项目已经开建。著名证券市场维权律师宋一欣告诉记者,东方海岸实际开工时间和年报所述时间不一致,作为上市公司,涉嫌虚假陈述。
领施工证又申请延期开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淳安县国土局查询发现,滨江·东方海岸所属地块于2007年9月22日出让。而最早的拿地者并非滨江集团,是当地杭州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简称欣盛)以8.03亿元中拍。
2007年11月14日,东方海岸(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海岸公司)注册成立。2008年8月5日,滨江集团公告称,公司拟以7520万元的价格受让东方海岸(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外资股东恒通实业34.18%的股权,并对其增资1.428亿元。通过此次增资,滨江集团累计出资2.55亿元持有东方海岸51%股权。2012年11月21日,滨江集团通过再次收购完成了100%控股东方海岸公司。
收购完成后,东方海岸项目现场却是一片寂静。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发现,滨江集团2009年~2012年的年报中,对东方海岸项目的开工时间均描述为2011年12月,预计总投资19亿元,预计竣工时间2014年12月。2012年的年报对竣工时间的描述改到了2016年12月。滨江集团对项目的计划是打造成高档度假房产,由几十幢景观排屋和十几幢18层度假公寓组成。
记者在现场看到,东方海岸项目临省道的一边已经全部用砖墙围了起来,并且刷上了“滨江·东方海岸”、“传承千顷湖山贵脉”等广告语,围墙内则是另一番景象,起伏不平的土堆和小山坡到处都是,上面杂草丛生,不少已经没过膝盖,显然许久没人打理,也不见丝毫开工迹象。记者绕到工地大门处,看到靠近门口有几十亩地刚刚平整过,但现场没看到有打桩等施工活动。
淳安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淳安城建局)办公室朱主任告诉记者,东方海岸的施工许可证是2011年12月29日办出的。朱主任说,按照《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建设单位应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开工的要申请延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朱主任表示,自己是从建管科岗位调任办公室的,所以记得很清楚,在他手上东方海岸项目申请过延期开工。朱主任说,2012年局里还问起过未开工的原因,东方海岸项目曾经也是当地政府在梳理的进度缓慢项目之一。
年报内容涉嫌虚假陈述/
记者以购房者身份从东方海岸售楼处证实,2007年土地出让后一直未动工。
2007年出让的地块,虽然中间经历了所有权的转让,但至今已近6年,从领出施工许可证到现在已经超过一年四个月,滨江集团2012年年报中首次将预计竣工时间推迟两年到2016年,是否跟延期开工有关?《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滨江集团董秘李渊,被告知项目已经在开工,竣工时间只是一个计划。李渊还反问记者,未开工的消息是哪里得来的?
根据国土部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简称53号令)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以及“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都可认定为闲置土地。且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对于国土部的规定,淳安县国土局未就东方海岸项目作出回应,该局办公室主任甚至拒绝透露自己姓名和办公室电话。
而记者事后再次电话采访淳安城建局朱主任,朱主任解释说滨江集团申报的是暂停施工,所以停工不计时间长短,当初是督促过滨江集团开工,另外具体的不记得了。
著名证券市场维权律师宋一欣认为,明明没有开工,年报里却说开工,作为上市公司的滨江集团和控股子公司东方海岸公司都涉嫌虚假陈述,建议监管部门查处。
就在截稿前,记者获悉滨江集团已于5月16日举行了项目开工仪式。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