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应提高电梯安全运行率
随着泸州城市的高速发展,老百姓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已成为泸州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据笔者调查了解,泸州市目前电梯定期检验呈现三低(即电梯受检率低、检验申请及时率低和检验一次性合格率低)情况。
来源:四川政协报
随着泸州城市的高速发展,老百姓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已成为泸州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而电梯就像是这座被拔高城市的“脊柱”,作为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支撑着楼房的高度,保障着楼房的正常运行。据调查,近两三年,泸州市每年电梯增长速度都在20%左右,提高电梯安全通行率势在必行。
据笔者调查了解,泸州市目前电梯定期检验呈现三低(即电梯受检率低、检验申请及时率低和检验一次性合格率低)情况。该市主城区共有各种在用电梯1500余台。2011年,电梯的受检率仅为70%,检验申请及时率仅为35%,受检电梯的一次性合格率仅为30%。
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笔者建议:各级政府要尽快制订《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确保办法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电梯监察、检验工作力度,杜绝电梯恶性事故。建立动态电梯监管档案。进一步查清电梯数量和分布,建立和完善电梯基本档案,并及时更新信息,对电梯实施动态监管,从根本上解决电梯检验不及时或漏检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广大乘梯者的安全素质,使其掌握正确使用电梯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电梯使用可靠性。对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保单位负责人、维保人员、自检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依法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电梯的安全监察,逐步建立健全以电梯使用单位自我管理为主,维保单位按规定对电梯进行日常维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实施监察,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依法检验,电梯使用居民“五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提高电梯安全运行率,使居民安全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