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官方再度释放房地产调控“从严”信号

  中新社上海7月27日电 (记者 李佳佳)上海市政府27日再度释放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的官方信号。对于之前的调控成果,官方认为“总体看,住房价格上涨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当天出台的最新通知共分为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和住房限售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力度、严格按照房屋用途加强交易管理等六项内容。

  记者发现,外界俗称的“限购限贷”政策此番均未出现松动迹象。

  通知中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按照现有政策,严格执行“认房认贷”的认定标准、首付款标准、贷款利率标准。严格执行差别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首套自住性购房和符合条件的上海居民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上海将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住房限售政策确定的各项操作口径。比如在合同签约环节,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在合同备案登记、产权过户等环节,加强审核。由此间房屋管理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利用信息技术,对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的社保或纳税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凡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房地产登记手续,并进行诚信状况记录。

  今年下半年,上海将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住房限售政策、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尤其重点检查购房资格、“认房认贷”政策执行情况、土地增值税等税收征管情况,还将严肃查处提供虚假证明骗取购房资格以及违规发放二套、三套房贷等行为。

  对于提供虚假证明、串通骗取购房资格的,上海方面将一律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于涉及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的,将依法暂停网上销售,计入信用档案,降低直至取消资质,并责令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于拒不办理的,则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此外,对于涉及其他企业违法违规的,上海规定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直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而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则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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