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老住宅家装新电梯将有法律保障

提要:随着老龄化步伐的加快,对老楼加装电梯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而现实中,由于面临安装费用、管理以及居民能否统一等诸多问题,这一事情的推进举步维艰。”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巡视员陈裕斌对此表示,《修订草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原来要百分之百嘛,现在是两个三分之二。

  龙虎网讯 随着老龄化步伐的加快,对老楼加装电梯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而现实中,由于面临安装费用、管理以及居民能否统一等诸多问题,这一事情的推进举步维艰。不过,昨天(25日)再次提请省人大审议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给了有此需求的居民新的希望。

  去年年初,我们曾报道过南京天津新村、蓝天园等小区积极申请安装电梯的事情,但最终都因一两个住户的反对而不了了之,小区居民:“我们就没有装成,现在最大的困难就是住户不统一,在5楼有一个老头说他睡眠不好,他一个人不同意。”

  在提请省人大审议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首次明确,“若要使用共有部分增设电梯等进行二次开发、改造,应当经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符合规划土地、建设、环境保护、消防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且依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巡视员陈裕斌对此表示,《修订草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原来要百分之百嘛,现在是两个三分之二。解决老住户电梯的问题,怎么样来操作落实,还需要制定好多的细则,比如说,资金怎样筹措,审批如何进行,安全如何保障、环节如何来协调,这是业主共同关心的。”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南京工业大学图书馆馆长陆小华,也《修订草案》中的新规投了赞成票:“这个老的住宅的改造是应该进行的,政府应该有导向性的意见,因为这是一种公共利益的行为,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去引导这个方向或者起主导,而不是简单地一人一票有人不同意就不能进行。”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鸿生则表示,政府立法引导的同时,仍需充分考虑居民的意愿:“涉及到房子的结构问题,首先选择什么地方安装电梯有利于这栋的居民。这样的问题就应该是业主共同协商的,如果没有这个协商无论是资金和施工都会影响到业主安装、财产等等的问题,如果一楼二楼不使用电梯就不应该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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