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住建委质监局为迁就开发商无视法规
提要:安徽省861重点工程项目、阜阳市6611重点工程项目----阜阳市农机大市场,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将未经俊工备案的房子交付使用,阜阳市住建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却无视法规无原则的迁就开发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作为一个省重点工程,农机大市场为何会多处违规?项目负责人为何欲言又止?住建委质监局只是不允许再交房,如此宽泛的处理方式又该怎样界定?这种无原则的迁就开发商是否另有隐情?
事态进展,我们将继续关注。(司华会 史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