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出租共有产权房被责令一个月内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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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出租共有产权房被责令一个月内收回
针对有媒体报道本市闵行区一户家庭违规出租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情况,市房管局昨天通报称,住房保障部门已会同镇政府,对违规出租的家庭进行约谈,责令其收回出租等房屋,停止违规出租行为。
据介绍,闵行区都会路2799弄20号一户家庭,违规出租共有产权保障房。目前,闵行区住房保障机构和镇政府已与该家庭约谈,责成其在规定期限内收回出租房,停止违规出租行为。据悉,该家庭已做出书面保证,一个月内收回出租房屋,住房保障机构将继续跟踪具体兑现情况。
市房管局副巡视员李东表示,根据共有产权保障房的销售合同,住房保障机构将对违规出租行为采取相应措施,“包括约谈,责成改正,对不能改正的,将违规行为载入诚信记录,追求不当所得,直至收回住房,取消规定年限中申请住房保障等资格等。”
与此同时,青浦徐泾镇一类似单位租赁房也被发现违规以50年长期租赁变相出租的情况被查处。据悉,原本单位租赁房所有的相关优惠被取消,并已于6月29日清退了全部17户对象,退还所收资金182万元。
(作者:刘昕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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