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县:李彦学维权的背后

提要:此次会议最后决定,项目建设征用县农林局下属第一苗圃场土地,由农林局牵头,雄威公司、畜牧局、国土局配合好项目施工围场工作。县长带队,副县长指挥,防爆警察武力配合,一次性征地进3000亩,只为了河北雄威公司的锂离子电池项目。

  而中关村街道司法所对于此次征地事件曾出具的《土地租赁合同解除材料分析及法律意见》指出,县政府收回土地的行为,属于国家或地方依据土地规划所为,则不属于违约行为。但根据《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上补偿应该包括:1,已缴纳的,剩余使用期限的租金费用。2,承租人为使用租赁土地所有投入的设备等生产材料以及所有种植的作物、房屋等土地附着物。3因提前终止合同,给承租人所造成的,可计算的其他经济收益。4,因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承租人失业等情况的安置费。5,其他合理的可计算的损失。

  这份意见书与雄县政府的补偿标准相去甚远。

  雄威公司“863”重大项目究竟是否真的存在过?为什么当地百姓迟迟看不到关于该计划的项目立项、规划、建设用地审批等相关合法手续?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雄县农林局提前终止与承包户李彦学的承包合同后,只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对于经营损失、已缴纳的剩余承包金以及失业的安置等不进行合理补偿已经涉嫌违法。既然已经项目五年未能建成,按照《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征地两年后为建设的应该交由农民复耕。为什么五年后项目没了,本该由当地群众复耕土地的为何又变成了其它企业?

  种种迹象表明,河北雄威公司所谓的“863”计划重大项目很可能涉嫌以欺骗方式进行土地倒卖,雄县农林局也是涉嫌违法征地的帮凶,而整个征地环节中起到关键作用的雄县人民政府更是涉嫌违法征地,未批先建,以及与雄威公司进行土地换利益,土地换政绩幕后的违法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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