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点解斗赢大房企?

 4月29日,广州坚红化工厂地块被自然人李燕如拿下。 4月29日,广州坚红化工厂地块被自然人李燕如拿下。

  近两月“自然人”全国抢地5幅

  最近,由于土地市场相对低迷,房企拿地的活跃程度也有所降低。然而,在此期间,“自然人”反而成为土地拍卖市场上的新风景,这两个月来,包括取得广州坚红化工厂地块的李燕如在内,广州花都、东莞以及浙江都有自然人出手拿地。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近期自然人拿地增加未必说明开发商斗不过自然人,而是由于操作灵活以及相关税费等原因,以“自然人”名义拿地能够省下不少支出。当然,也有房企为了低调,采取以自然人名义拿地的方式。多数自然人在拿地之前,都应该是跟一些房企达成了合作意向。从全国范围看,自然人拿地只属于个别情况,这是由于开发房地产项目对资金、开发资质方面有要求,而且个人拿地在后期还面临规划、建筑、工程方面等问题,一下子能拿出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个人只是极少数。

  据了解,4月份以来,全国已有5个地块被自然人拿下,除了广州坚红化工厂被李燕如于4月29日拿下外,还有花都广花公路地块5月30日被杨尚平、胡文祥取得;东莞塘厦四村地块由朱文广、何树蓉、陈金潮于5月31日买下;另外浙江嘉兴则有5个地块于6月6日被自然人获取。

  这些地块的获取并非都以底价买下。尽管有很多业内人士认为,这些拿地的自然人背后其实都有房企撑腰。但截至目前,除了李燕如背后的佳兆业浮出水面外,其余几个被自然人买下的地块还未有房企现身加盟。

  优点之一:节省持有税费

  在某大型房企有多年开发经验的彭先生告诉记者,他个人还是倾向于认为自然人拿地背后仍有房企撑腰。相对于以公司名义拿地,自然人拿地不仅在结算、做账方面都比较灵活,而且在资质审查方面也没有那么严格。最关键的是,个人持有土地,在持有期间,除非出租否则不会产生税费。但如果以公司名义持有,则持有期间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税金。因此,不排除一些拿地的自然人其实是房企的个人股东。但从长期来看,自然人买下土地后,还是要以公司名义进行开发,毕竟个人将要承担无限责任,而公司是有限责任。

  优点之二:可少做无用功

  新城市地产董事长曹志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然人拿地不需要成立公司,有些开发商派自然人拿地或是与已拿地的自然人合作可以省去一些事情。在税收方面,房企既要在企业注册地交所得税,又要在地块所在的区域交营业税,没有拍得合适的地块而先前往一个区域去注册公司,无疑是一种浪费。因此企业可以让自然人拿地后,再在地块所处区域注册公司。一般而言外地企业会更喜欢通过自然人拿地。再者,通过自然人拿地,还可以尽可能地避免竞争对手了解自己公司的相关情况,从而可以稳步实现公司的相关策略。

  (作者:陈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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