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3.69元/平方米 公租房租金定了

    摘要: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如果因为经济等原因放弃经适房改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则公租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米3 .69元。

  南都讯 通讯员符信 记者李月刚 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如果因为经济等原因放弃经适房改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则公租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米3 .69元。昨日,东莞市政府第12次常务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等内容。(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昨日会议透露,东莞市属廉租房住宅小区(雅园新村)有两批家庭已成功申请经济适用房,分房时间分别为2010年2月和2011年3月。由于有部分已分房的家庭因经济上的原因,放弃申购经适房,改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由于东莞公租房政策尚未出台,公租房租金也尚未确定,东莞市物价局、住建局和财政局3部门提出,考虑到这部分家庭属于低收入困难家庭,对其租赁住房的租金,暂按东莞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试行,即每月每平米3 .69元。同时按东莞市属廉租房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即住房物业管理费是1.1元/平方米,商铺管理费是2.4元/平方米。待公租房租金标准出台后,再按新规定执行。

  对于这项民生工程,袁宝成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好事办好,让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到公租房政策,同时要对公租房住户的对象严格把关、严格公示,公示期间要抽样调查,如果发现不符合条件、骗取租金的现象,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予以处罚。会议提出,由东莞市物价局会同市住建局和财政局,加紧研究并草拟东莞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文件,报市政府审定。

  相关新闻

  四套班子7天走访上百家企业

  从6月4日起,由东莞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带队,组成18个专题调研组,在一周内深入32个镇街开展了以“访企业、送服务、促发展”为主题的走访企业大行动。

  东莞市外经贸局、市经信局在昨日会议上汇报了市领导开展走访企业大行动的情况。

  据统计,从6月4日至12日,东莞市几套领导班子总计走访了72家外资企业、53家民营企业。针对企业提出的用地、用电、员工子女教育等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东莞市有关部门建议,对市级层面能够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关于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建议由市政府尽快组织研究解决;对国家、省级层面的问题,建议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向上反映,争取上级支持,在东莞先行先试。

  袁宝成指出,此次走访效果“非常好”,东莞市政府将针对企业的共性问题制订一系列政策,推出一系列举措,为企业解决一批发展中的问题。

关键词:

网友观点

我要说两句

person
您好,请登录后进行评论。点击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