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安居房以轮候方式分配 深户缴社保5年可参加
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籍,缴纳社保达到一定年限,且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这些条件的,也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深圳晚报讯(记者 丁荡新)安居型商品房有哪些轮候条件?如何申请?配售面积和价格多少?由市住建局起草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从昨天起至6月24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拟于近期出台。该办法规定,个人申请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须先申请进入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依次序等候分配;我市将建立一个全市统一的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由市住房保障部门统一管理。
建立全市统一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
办法规定,个人申请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须先申请进入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依次序等候分配。为此,我市将建立一个全市统一的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由市住房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同时受理轮候申请,市、区两级政府、各开发建设单位统一使用,共享信息资源。
办法提出,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的受理工作将分为两个阶段:一是首次轮候,即针对我市存量的住房保障对象开展的集中受理轮候申请,以申请人迁入本市户籍时间与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中较早的一项确定其轮候顺序;二是日常轮候,即针对在首次轮候截止后增量的住房保障对象开展的常态化受理轮候申请。申请人轮候顺序以市主管部门发放受理回执时间的先后确定,依序排在首次轮候申请人之后。
配售对象按顺序依次选取
在配售方面,办法提出,一方面,我市所有的安居型商品房项目的配售对象都必须从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中依次序选取,实现了安居型商品房配售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另一方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具备预售条件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及时拟定配售方案,报市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确保每个安居型商品房项目可根据自身特点和现实情况设定较为合理的认购条件,最大程度实现该项目住房保障价值。
申请人须符合四个条件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要符合四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二是申请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三是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四是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这些条件的,也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而符合上述条件中第一、三、四条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如是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者60岁以上(含60岁)鳏寡孤独老人,或者是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经民政部门认定,可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直接参与轮候。
配售面积约65或85平方米
办法规定,安居型商品房配售面积按照两个原则确定:三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65平方米左右的二房,四人及以上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85平方米左右的三房。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售价格,一般为同地段商品房的50%至70%。
相关新闻
骗购安居型商品房最高罚20万元
深圳晚报讯 (记者 丁荡新)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以弄虚作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安居型商品房的,最高可处20万元的罚款,并终身不再受理其购买包括安居型商品房在内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