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汪享生:让更多的人住有所居
完善制度体系
住房保障体系不仅是保障性住房,而是一个总体的概念。只有体系建设完善了,才能更好的服务民生。
汪享生说,进入“十二五”以来,省委省政府把“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列为民生幸福工程的六大重点任务之一,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制度的保障对象、保障标准和工作要求。提出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
据悉,江苏省从实际出发,将廉租房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公积金制度以及棚户区改造几项制度结合在一起,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的不同灵活运用。汪享生举例说,对于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根据其实际需求或者提供廉租住房或者实物配租。而对于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城镇中等偏下家庭可以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同时,南京、无锡、苏州、常州等城市新就业人群较多,对于这些新就业人群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期不超过5年。经济适用房则主要解决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鼓励通过“租售并举、共有产权”的保障方式,让困难家庭支付部分购房款,先行改善居住条件,以后逐步付款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产权。鼓励推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货币化,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支持其在普通商品房市场自主选购住房,所购住房进行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产籍登记,纳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管理。
创新房源建设方式
保障性住房体系重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同样重要。2011年,江苏保障房共开工建设45.9万套,2012年再开工建设36万套,这个数字远远超过了国家下达的指标。不仅如此,在房源创新建设方面,江苏也依然走在全国的前列。汪享生介绍说,江苏强调“三多一宜”,并不主张大面积的集中开建保障性住房。其中“三多”是指多渠道筹集廉租房、多主体兴建公共租赁住房和多方式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政府工作要贴近群众生活,毕竟房子除了居住功能外,生活也非常重要。”汪享生表示。而“一宜”在于因地制宜改造棚户区危旧房,到2015年,力争全面完成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任务,改善70万户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
确保保障房建设用地
汪享生说,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落实,省政府要求各地要根据“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提前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储备和土地储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实行计划单列、专地专供。
其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严格按国家规定要求确定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用地占当地城镇住宅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并报省有关部门备案。对未按规定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地区,暂停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出让公告。严禁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后改变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此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管理和督查考核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
缓解保障房融资压力
在保障房项目开工建设以来,资金是保障房建设的最大的难题。“去年,江苏省保障房开工建设45.9万套,今年开工建设36万套,虽然规模略有下降,但是增加了竣工上市的要求,今年有13万套保障房即将推向市场。这么大的体量需要大量的资金,仅靠政府资金和国家补助资金是杯水车薪。”汪享生说,还是以2011年为例,去年一年江苏省保障性住房投入资金532多亿,其中各级财政包括中央补助资金160多亿,剩下的370多亿全部是靠各地保障房投融资平台解决,因此资金压力非常大。
保障房建设的资金一般来源于这样几个渠道:一个渠道是土地出让收入的10%,另外是财政直接投资,当然还有一部分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是地方政府融资性平台来运作。但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负担较为沉重,中央也正在进行规范调整和清理。现代快报记者 周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