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温土公告字[2012]整51号)

  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地块位于城西街道横湖北路西侧、五洋路北侧,出让土地面积128861平方米(其中1﹟地块14166平方米、2﹟地块114695平方米), 出让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期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宗地编号: 1宗地面积: 128861平方米宗地坐落: 城西街道横湖北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45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建筑限高(米): 等于100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500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61000万元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该 地块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例不作要求。该小区建筑风格定位于现代风格,每幢住宅阳台、空中花园、入户花园、外廊、 飘窗等水平投影面积原则上不超过本幢住宅总面积的12%,经规划评审,建筑方案优秀属设计需要可适当放宽至不大于18%。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注册在温岭市外的房地产企业,受让本宗用地后,须在六个月内在温岭市内成立控股子公司,股份须在80%以上(含80%)。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12月27日2013年01月08日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1月07日2013年01月08日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1月08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1月08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1月10日09时00分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进行。

关键词:土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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