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明年拟增绿色建筑6栋以上

提要:记者昨日从全市《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暨建筑节能工作(以下简称《条例》)宣贯会上获悉,东莞市积极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2011年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均要达到100%。

  来源:东莞日报

  记者昨日从全市《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暨建筑节能工作(以下简称《条例》)宣贯会上获悉,东莞市积极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2011年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均要达到100%。

  副市长梁国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9-10月将开展大检查

  据悉,近年来东莞年用电量已接近500亿度,单位GDP的电耗位居全省前列。建筑与交通、工业并列为社会三大能耗领域,全省建筑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7.5%,东莞建筑能耗约占21.1%,我市正面临能耗过高的重大问题。

  东莞市按照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和备案工作的一系列制度,“十一五”期间,我市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设计阶段的建筑节能执行率已达到100%,施工阶段的执行率已达到95%。

  记者获知,新建建筑的节能准入管理是《条例》的一项主要内容,会议明确了今年的任务,2011年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均要达到100%。要继续加大对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阶段和验收查检的监管力度,在本月开展全市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和全面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的工作检查,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9月开展我市建设项目现场使用新墙体质量抽检工作;10月份配合做好省建筑节能与“禁实”专项检查。

  建筑节能不达标不得开建

  副市长梁国英在会上强调,政府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建筑节能工作的紧迫感;依法推进,完善建筑节能工作保障机制;通力合作,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全面铺开。市政府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安排2~3亿元财政资金成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绿色建筑、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等建筑节能项目建设。

  会议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坚持把建筑节能标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确保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凡达不到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筑,不得开工建设、不得竣工验收、不得销售、不得投入使用。

  据悉,根据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制定了《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于今年3月30日由省人大审议通过并颁布,并于今年7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推进太阳能应用

  发展绿色建筑是省《条例》的亮点之一。这是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方向,也是今后建筑节能工作的重点,要从规划、设计、施工、监管等方面全面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建设。2011年,我市计划新增绿色建筑2栋以上,到2012年新增绿色建筑6栋以上,“十二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总量40栋以上,力争将东莞生态园打造成为我市绿色建筑示范区。

  下一步我市将明确太阳能在建筑中的应用条件,着力做好各种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推广,加强产品和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研究,重点在政府投资的项目中选择具备条件且有代表性的保障性住宅、公共建筑进行太阳能应用试点示范,全面推进太阳能在建筑中的应用。(见习记者 吕晓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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