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发布房屋容积率计算新规
提要:近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优化建设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通知》,核心在于通过居住项目部分公共空间、配套设施等的不计算容积率,鼓励开发商提供更优质的公共产品,进一步提升小区品质和环境,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好房子”。
近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优化建设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通知》,核心在于通过居住项目部分公共空间、配套设施等的不计算容积率,鼓励开发商提供更优质的公共产品,进一步提升小区品质和环境,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好房子”。
通知明确四类计算规则:一是提升公区品质。居住小区向全体业主全天候免费开放的不封闭公共空间,包括符合一定条件的风雨连廊、底层架空空间、小区门厅、独立设置的楼梯电梯、车库坡道顶棚,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二是加强配套保障。为居住小区配建的具有公共属性,产权移交相关部门(政府指定单位)或归全体业主共有的非营利性配套设施,包括为地块配套的社区管理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室内体育用房、文化设施用房,变配电房、开闭所、环网站、水泵房、垃圾收集房,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三是优化阳台设置。居住建筑不封闭阳台计算1/2容积率面积的进深限制由1.8米调整为2.4米;对因噪声影响、立面公建化等特殊要求,在地块规划条件中明确要求封闭的阳台,计算1/2容积率;对以上两种情形的阳台,进深超过2.4米的,超过部分按全面积计算容积率。
四是扩展停车空间。根据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等实际配建需求,可利用地上空间作为停车配建使用,对居住小区地上独立设置的停车楼以及室外非机动车棚,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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