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拟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提要:9月12日,宁夏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征集公告》,旨在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推动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满足市民住房需求。
9月12日,宁夏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征集公告》,旨在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推动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满足市民住房需求。
本次征集的房源范围限定在银川市城区绕城高速范围内,主要针对已建成但未出售的整栋或整单元商品房,包括住宅和公寓。收购主体为国有企业,收购价格将参考同地段保障性住房的重置价格,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上不超过5%的利润。
征集的房源需满足以下条件: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整栋楼或整单元未出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首次登记,并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权属清晰,无纠纷,可交易;项目需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发放要求;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齐全,并满足一定的车位配比。
该公告自9月9日发布至9月28日,面向银川市城区征集符合条件的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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