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地明确!沥青类防水卷材热熔工艺(明火施工)等限制使用,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等禁止使用
2022年7月15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第一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公示。
公告显示,浆料类保温材料、B2级保温材料、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沥青类防水卷材热熔工艺(明火施工)等被列入限制使用;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焦油型聚氨酯防水涂料、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涂料、多彩内墙涂料(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二甲苯为主的O/W型涂料)、聚醋酸乙烯乳液类(含EVA乳液)、聚乙烯醇及聚乙烯醇缩醛类、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液内外墙涂料、饰面砖水泥砂浆粘贴工艺等被禁止使用。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
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第一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根据《建设部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9号令)、《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川建行规〔2022〕4号)相关要求,我厅制定了《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第一批)》,现与发布。
特此公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15日
其中部分限制使用类、禁止使用类如下:
延伸阅读
早在2021年12月14日,住建部就发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公告,正式公布了22项禁止、限制使用的施工工艺、施工设备和工程材料目录。
该项通知已于6月15日后正式启,本刊编辑部发文《今日后!沥青类防水卷材热熔工艺被限制使用》。
其中,沥青类防水卷材热熔工艺(明火施工)被列为限制使用,限制条件和范围为:不得用于地下密闭空间、通风不畅空间、易燃材料附近的防水工程。
具体时限为:2022年6月15日后,沥青类防水卷材热熔工艺,不得用于新开工项目的地下室密闭空间、通风不畅空间、易燃材料附近。2022年9月15日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限制范围内沥青类防水卷材热熔工艺,以粘接剂施工工艺(冷粘、热粘、自粘)等施工工艺替代。
可替代的施工工艺、设备、材料为:高分子增强复合防水卷材、自粘类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高密度聚乙烯自粘胶膜防水卷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