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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事关龙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后可提取这笔钱了

烟台日报社大小新闻

  记者从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口分中心获悉,为支持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的积极作用,8月1日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啦!

  如今,电梯成为龙口市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设备。为了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使用功能和居住条件,不断提升市民生活品质,我市近年来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口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减轻加装电梯给职工带来的经济压力,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印发了《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提取对象

  根据《通知》,提取对象为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提取时间和金额

  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一年内,申请人可就电梯建设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在本人家庭实际出资额(扣除政府奖补资金)内提取一次。

  申请流程

  申请人可持身份证前往办理,提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原件(含费用分摊方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联合验收表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等即可。配偶身份提取的,则另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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