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源发布须经房管局审核
近日,关于“房地产中介恶意抬高房价”的报道引发关注。21日,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为规范房源信息发布,成都市房管局、成都市网信办和成都市工商局联合约谈17家发布房源信息的网站,对互联网房源信息发布行为做出规范。
按照要求,发布房源的经纪机构必须取得《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备案证书》,没有备案的经纪机构不得在网站平台发布信息;禁止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发布房源信息;加强房源发布审核,发布的出售房源信息必须有成都市房管局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核验后生成的房源核实码和二维码;各网站不得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发布的房源信息(包括价格)必须是产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房源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同类型房源的,不得对外发布;各网站要加强房源广告词的审查,发布的房源信息不得出现“升值潜力无限”、“商住两用”、“学区房”等敏感词汇,不得制造“房价暴涨”、“一房难求”、“通宵排队抢房”等不实或虚假宣传,不得出现造谣传谣、炒作房价、规避限购限贷政策、误导市场预期的情况。
成都市工商局要求,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尤其对价格有标识的,必须要明确有效期限;不得含有能够为住户办理户口、入学等内容,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成都市市网信办要求,未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的网站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未取得互联网新闻资质的网站,不得自采和转载新闻,应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网民擅自发布违法、违规内容的,应立即停止传输,保存并报告网站的记录,备份需保存60日。
此次被约谈的17家网站包括:房天下、搜房网、乐居、腾讯大成网、搜狐焦点网、网易成都、今日头条、赶集网、链家网、成都伟业我爱我家(微博)、21世纪等。
三部门要求各房源信息网站48小时内完成“自查整改”,成都市将于4月24日起开展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