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里的“黑镜头”:问题中介缘何屡禁不止?_新浪地产网

出租房里的“黑镜头”:问题中介缘何屡禁不止?

提要:春季里,北京市朝阳区北卫家园小区的迎春花,玉兰花争芳斗艳地开着,居民多为军队离退休老人的小区,安保十分严格。“偏安”东北五环一隅的小区内十分幽静。

  春季里,北京市朝阳区北卫家园小区的迎春花,玉兰花争芳斗艳地开着,居民多为军队离退休老人的小区,安保十分严格。“偏安”东北五环一隅的小区内十分幽静。

  推开小区16号楼2单元102室这套群租房的大门,屋子里一片昏暗。楼前楼后无遮拦,且户型南北通透,但就算是大白天也要开着灯。原来住在这里的刘艳(化名),每次进了房屋大门后,要左转走上一米,跨过一道小门,再走上两米看不到一丝阳光的拐角过道,才能到达自己所租的屋子门口。群租房的卫生间里,用过的厕纸早已漫出了纸篓,堆砌在其周围。位于北阳台的厨房里,抽油烟机因为长期未被清洗,启动按钮已被油腻子糊住,按键后,抽油烟机也基本不会给出反应。打开冰箱,冷藏层的底部盛了一汪浑浊的水,上面还漂浮着死了的蟑螂。

  4月8日,刘艳在北京鸿福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鸿福嘉业”)的办公地点跟其工作人员大吵一架,起因就是上面描述的那套房子。

  别人欠钱我来还

  去年4月底,刘艳跟男朋友共同租下了这套房屋的一个朝南隔板间。今年4月15日,一年的房屋租赁到期,由于屋子时常欠费停电,停煤气,刘艳早就有意跟男朋友搬离此地。在一次长达5天的停电之后,刘艳决定提前两周搬离。但是,向房屋中介申请退租房押金的时候,刘艳遇到了麻烦。

  据刘艳所说,鸿福嘉业工作人员非要让她缴清同屋里其他租户欠的水电费后,才会退还给她租房押金。

  刘艳向《华夏时报》记者描述:“这套房子大约180平米,一共住了7户人家,每户承租人都是跟中介一年一签合同,不管从什么时候开始租,合同的到期时间都在每年4月15日,这也是中介跟业主每年续签的日子。住进来前,房屋中介告诉我们房屋产生的水电煤气费,需要每家协商去交,中介不会介入。虽然住户们有个微信群,但大家平时交流少,也只有交费的时候会在群里通知一下,每户都自觉把钱交给统一去交费的那个人。刚住进来的时候,有个张哥,人挺好,每次都是他给大家交,半年前他一走,就没人主动去交费了,大家能拖就拖,有的实在受不了了,才去交上一次,曾经有一次,煤气欠费停气一个星期。”

  刘艳告诉记者,由于没有专门负责收费的人员,欠费不交是常有的事情。刘艳搬离前,由于数月累计欠了800多块钱的电费,房屋再次停电。房屋未到期,半年多前已陆续提前搬走3户6口人,又陆续新搬进来3户6口人,但绝大部分拖欠的电费是在新住户搬进来前就产生的。

  刘艳去退房时,鸿福嘉业的工作人员要求刘艳与其他到期老客户分摊补交完已经搬走的老客户所用过的水电费,否则不予退还押金。刘艳觉得让自己去补偿别人的欠费没有任何道理,但是毕竟押金多余欠费,只能交了了事。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顾问刘俊海认为:“群租房的承租人之间,除非和房东或者和中介公司有特别的约定,要承担连带责任之外,原则上的都不负连带责任,每个人只负责承担自己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就行,剩余没支付的部分,应该由房东或者水电公司去找其他租户进行追偿。”

  违规在先

  在刘艳搬走后的两周后,在这套出租房里承租时间最长的李华(化名)在房屋到期搬走时,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不仅如此,李华还反映了鸿福嘉业私自改装房屋结构、过多增加隔断间的问题。

  据李华反应,两年前她搬进来时,这套房子的客厅就被三个隔板间分割开了,其中有两个阳隔,一个暗隔,暗隔的面积只有五平米左右。

  李华还透露,去年房屋到期的时候,中介突然在三个隔间外面加了个门,把全部的隔间都包在了里面。从外面看,整间群租房就只有一整间隔断的样子。“大客厅的落地窗让两个阳隔包起来后,屋内公共空间部分已经很暗了,后来加了一个“伪装”后,更是需要24小时开着走廊里的灯。”李华说。

  走进三个隔断间组成的这个“套间”,过道内根本连灯都没有,只能摸黑开门。刘艳把自己进出这个“套间”去开自己房门的过程无奈地比喻成:跟“钻地道站”似的。

  2013年7月,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对群租房做出明确界定,要求“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2014年初,此政策有所松动,首都综治委放风将可以允许“N+1”模式的隔断存在,即将面积较大客厅或饭厅隔出一个房间用于出租。但是,这种模式必须在满足消防安全,采光、透气正常的前提下进行。

  合同谁在违约?

  租期没到就提前搬走的张哥反应,自己搬走时,鸿福嘉业并没有退还自己1900元的押金,自己也没有去要。张哥认为,租房合同是一年期限,合同规定“没有到期自动搬走,押金不退”,是自己违约了。

  但是刘俊海提醒像承租人张哥这样的想法是不正确的:“提前退出,不退押金,这种情况在现在的房屋租赁市场确实很多,这类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其实是霸王条款,违反了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契约精神。”

  中国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孙建章律师感慨:很多消费者认为打官司很麻烦,涉案的钱也少,感觉不值当,然后就忍气吞声了。有的中介摸透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才会有恃无恐。

  北京珺山经济事务所法律顾问胡玉勇律师认为,消费者遇到这类问题,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类属于经济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交纳的是2000元钱的押金,诉讼费也就25元。”

  此外,据李华反应,他们每一户还要交每天2元的卫生费,鸿福嘉业承诺过会每两个月派人来进行一次大扫除,并且一旦有电器或者电灯的损坏,由中介来负责修理。“我基本就没见过卫生保洁,在我印象里,保洁顶多来过三四次,卫生间和燃气坏了半年多,报修后,中介一直说会尽快解决,可直到快搬走了,也没见修好。”李华抱怨道。

  就此,刘俊海表示,监管房地产市场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于租赁合同的规制力度,对不公平的格式合同的要大胆地叫停,责令改正,既不改正的予以惩罚。

  问题中介何其多

  记者通过查阅资料显示,鸿福嘉业这家2012年7月27日以10万元注册的公司,截止2016年4月初,已有8条记录在案的民事诉讼纠纷,基本均为合同租赁纠纷。2016年12月19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曾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为由,将其记录为“经营异常”企业。

  记者上网查阅后发现,这家公司在网上早已劣迹斑斑。2013年,某媒体投诉网站上,曾收到众多北京网友对租房中介涉嫌诈骗的投诉,其中,多则投诉帖均指向鸿基嘉业。

  据一名为“紫灵”的网友爆料,作为承租人,自己曾经与鸿基嘉业产生过纠纷,其法人代表刘福曾让公司里一个名为“苏东周”的人专门负责解决。

  记者在北京工商局网站上查询得知,苏东周曾注册过荣豪盛世(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而后,该公司被工商局吊销,两人的关系网中均出现过赵国军这个名字。这个人曾被受骗房主和租客称为“黑中介教父”,曾多次更换公司名称进行中介活动,其中,更换过的一家企业名称中,就曾出现过“鸿福嘉业”的字样。2014年初,赵国军等18人因涉嫌利用群租房敛财诈骗被北京警方刑拘。

  对于这种屡屡被投诉控告的企业,刘俊海认为,要进一步加大对失信中介机构的制裁力度,及时把失信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的信息放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去,让中介机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必须让他们知道市场有眼睛,法律有牙齿!要擦亮市场的眼睛,磨亮法律的牙齿,就一定要把企业的真实信息,向所有的公众共享,打造一个全天候、全方位;跨市场、跨地区、跨部门、跨产业,信息实时更新,公众免费查询,无缝对接的房地市场监管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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