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付黑中介 可以管的宽点儿

提要:据悉,本案是全国第一例房地产中介被刑事处罚的案件,赵国军也是黑中介被判刑的第一人。总之,法治中国的进程容不下所谓“黑中介教父”的存在,也不能容许任何人长期利用不完善的监管机制敛财、骗人。

  法制晚报——今日快评

  ■新闻提示

  以自住的名义骗房主租房后,再打隔断群租,房主发现要收房,则必须退回房租,而交了房租的租客在遭遇了堵锁眼、拆房、语言威胁等手段后被逼走,想要回房租和押金只能到法院起诉,然而拿到了胜诉判决,中介公司却没了——就是凭借着这样的方式,赵国军在京城竟赢得了“黑中介教父”的封号。今日上午,丰台法院一审以强迫交易罪判处赵国军有期徒刑2年,罚金5万元。

  名声在外的“黑中介教父”赵国军被抓,肯定有很多曾被他伤害过的人感到大快人心,也肯定会对一些正在干着类似勾当的人产生威慑:谁说那种骗完房东骗租客的黑中介没人管?

  据悉,本案是全国第一例房地产中介被刑事处罚的案件,赵国军也是黑中介被判刑的第一人。此前,赵国军在中介行业混迹多年,先后多次被人举报骗房主、骗承租人,但他只是利用频繁更换公司名称、更换办公地点的办法,就可以继续敛财。

  所以,本案背后“迟到的正义”也在提醒我们:对付黑中介,还需设立长效机制,对于中介的资质、诚信体系、合同条款等多方面确立细致的规则,让他们没有空子可钻,更别等他们发展壮大到了“教父”的级别再伸手。

  比如说,除了给中介公司设立黑名单,本案说明还有必要针对从业者设立黑名单,一旦上了黑名单,就不能再从事任何和中介业务相关的活动。这样一来,频繁更换公司名称、但参与者还是原班人马的做法,也就不再奏效了。

  再比如,相关部门不妨研究一下,针对房屋中介收取一定数额的“诚信保证金”。这笔保证金专款专用,一旦出现纠纷中介被判赔钱,而他们又“跑路”了,那么诚信保证金就可以拿出来赔偿房东或者租户的损失。

  在本案中,黑中介横行数年却总能逃脱法律的惩罚:如果报警,警方一看有合同,就当经济纠纷处理;告上法庭的话,法院开庭时黑中介会缺席,找不到当事人需要一个公示周期,赢了官司强制执行还得到位……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黑中介占着房子出租赚钱,最终结果往往是房东赢了官司却挽不回损失。

  这样的情况说明,我们有必要设立一些简易法庭、消费法庭,让一些案情简单的民事案件缩短办理周期。尽快审理、尽快判决、尽快执行,让骗子无机可乘。

  从本案当中还可以看出,黑中介有恃无恐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不少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出了事往往会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这其实也是在提醒每一个房东和租客,与中介打交道的时候一定要认真签署合同,详细列出附加条款;一旦出现纠纷则要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求助,不要被骗子的虚张声势所吓倒。

  总之,法治中国的进程容不下所谓“黑中介教父”的存在,也不能容许任何人长期利用不完善的监管机制敛财、骗人。在黑中介被判刑的第一案之后,我们期待着相关的各种机制能够完善起来,从而防患于未然,确保市民的利益以及中介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报评论员 庞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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