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太阳能热利用将打造城市名片

提要:在2014申报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答辩中,聊城市成为山东省唯一入选的城市。日前,聊城市出台《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建设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来源:太阳能联盟网

  在2014申报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答辩中,聊城市成为山东省唯一入选的城市。日前,聊城市出台《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建设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7月1日,在聊城节能减排指挥部办公室,记者了解到,本次全市建设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创建中国北方中小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城市的示范定位,树立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重点推进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确保节能减排工作走在全社会前列,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努力打造重化工业转型升级样板城市、引黄济津取水口清洁水源地、京津冀鲁豫雾霾治理示范区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实验城市,最终创建成中国北方中小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城市。

  “根据示范城市建设的要求,2015年,要在‘十二五’年均节能减排目标的基础上,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25%,2016、2017年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23%,到2020年,把聊城建设成为经济发展、人民富裕、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城市。”工作人员介绍。

  建筑绿色化工程——提升建筑节能水平

  建筑节能闭合管理、分户计量、提高太阳能利用率,通过多项措施,推进新建建筑绿色化,可在较大程度上减少能源排放,达到低碳、环保的目的。

  意见要求,聊城市建筑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完善建筑节能闭合管理模式,提高节能标准执行率和工程质量。对公共建筑和大型住宅小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稳步推进建制镇和农村建筑节能。着力建设绿色园区,推进聊城大学“绿色校园”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鼓励社会投资新建建筑绿色化。

  同时,深化供热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供热和采暖费补贴机制,提高供热企业参与计量改革、开展节能技改的积极性。凡已具备分户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供热企业必须实行同步计量收费。

  此外,全面开展城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坚持以同一热源或换热站为单元,对其供热区域内的既有建筑组织统一实施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完善政策配套,推进农村建筑节能。完善以政策导向和市场化手段相结合的节能改造机制,推动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发展和推广清洁新能源

  为推广新能源,聊城市积极推广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设、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积极探索太阳能与热泵相结合的制冷和供暖技术。大力推进太阳能热水器在农村中的普及应用,提高学校、诊所等农村公益建筑太阳能光热利用率。充分利用已建和在建公共建筑、工业企业建筑屋顶,建设发电量自用为主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发电量并网的光伏电站项目。积极进行创新,探索具有聊城市特色的光伏发电利用方式。

  “合理利用地热资源,推广满足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热供暖、供热水技术和产品,重点建设聊城开发区地热地温能多井联供供热项目,满足周边住宅小区的供暖需求。积极研究推广地源热泵技术,开发生产地热供热制冷产品,建设一批地热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工作人员说,“同时以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为目的,支持利用垃圾焚烧余热发电和供热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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