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实行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每平方米4425元

提要:昨天,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完成了市区新一轮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并通过了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验收。

  来源:洛阳商报

  昨天,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完成了市区新一轮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并通过了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验收。从12月1日开始,我市实行新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后,我市市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将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7个类别基准地。其中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分别有6个级别,其他5个土地类型各有4个级别。住宅用地中,其最高级别(一级)基准地价为每平方米4425元;商服用地中,其最高级别(一级)基准地价为每平方米6375元。

  4个用地类别地价上涨幅度较大

  据了解,我市这次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调整更新范围总面积为604.92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30.19平方公里,新区面积416 平方公里),共搜集了34类定级资料,3979个估价样点,对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特殊、水利设施7个用地类型进行了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其中,商服、住宅用地划分了6个级别,其他5个用地类型划分了4个级别。

  与上次进行的更新调整相比,这次调整增加了行政区划调整后划入洛阳市区的伊河以东区域,调整更新范围更大,同时将住宅平均容积率从2.0调整为2.5。在估价参数方面,这次调整也更新了基础设施配套开发费及新增建设用地评估参数的估价参数。

  “本轮基准地价估价基准日是2013年1月1日,设定开发程度主要考虑到通水、电、气、暖、通信、路、交通(公交)、场地内土地平整等综合因素,另外也考虑环境质量、教育、卫生资源因素。”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与2009年市政府公布调整的基准地价相比,本轮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用地及特殊用地等四类用地地价上涨幅度较大,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设施用地调整幅度较小。

  同时,我市各县(市、区)城镇新一轮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也已完成,并通过了市国土资源局的组织验收,近期将分别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基准地价调整不会直接影响房价

  基准地价的上调,是不是会推高地价,进而推高我市房价?

  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基准地价是指在正常土地市场条件下,各用途、各土地级别区域内,在设定开发条件下,同一用途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它反映的是土地的价值和地价总体水平与变化趋势,仅是评估土地价格的参考,而不是具体的土地市场价格。

  该负责人介绍,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宗地价格,是以基准地价为基础,根据土地使用年限、地块大小、形状、容积率、微观区位等因素,通过系统修正进行综合评估而确定的。土地最终成交价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不会直接受到基准地价的影响。土地市场确定成交底价时,虽然会以基准地价为基础,但具体的各个地块都有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如交通、市政配套设施等,因而基准地价的调整不会对房价产生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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