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供暖收费标准不统一 早交的费用低?

  “不仅收费标准不统一,而且价格还比市区高出1块多钱。”日前,固阳县居民李女士向本报反映该县供暖收费标准不统一的事情。

  李女士说,近日有邻居告诉她,根据今年该县供热公司的要求,9月1日至15日交费是每月每平米4.8元,16日至30日交费是每月每平米5元。对于这样的收费标准,李女士心存疑问。“不仅收费标准不统一,而且价格还高出市区至少1.5元,对于我们这些普通居民来说压力很大。”李女士说。

  对此,记者从固阳县龙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到,之前该县的供热收费标准是根据2008年《包头市城市集中供热收费暂行办法》第4条规定,建筑房屋(居民、非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以层高3米为基本标准计收,超高部分在供热价格基本标准基础上按以下系数折算:层高在3至4米(含4米)的,折算系数为1.3;层高在4至5米(含5米)的,折算系数为1.5;层高在5至6米(含6米)的,折算系数为2.0;层高在6米以上的折算系数为3.0,其供热价格为标准收费乘以系数的所得数。具体为居民5元/平方米/月,非居民为5.8元/平方米/月。

  “今年,公司对供热价格进行了调整并已经上报,但目前还没有得到发改委的正式批文。所以,今年供暖费的最后定价还不确定,收费工作也没有开始,希望居民不要道听途说。”龙源热力贾姓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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