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福州楼市新政:落实福建救市政策配套细则

  8月楼市量价齐跌:福州出台救市新政

  9 月22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意见》,在“闽八条”出台55天后,福州的配套细则落地。

  “意见”称,在福州市范围内取消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全市范围内购房办理签约(网签)、贷款、产权登记等手续时,无需提供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意见”亦改此前的认房又认贷为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首贷认定。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亦要求各商业银行增加住房贷款供应,并向商业银行总行积极争取开发贷款额度,优先保障普通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合理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开发贷款授信审批效率。对达到授信条件的开发贷款,及时发放,促进增加房地产市场供应。

  对在建或已预售的房地产项目出现资金风险的,建立政府、房企、银行、承建商的合作协调机制,按照“分类处置”原则,一企一策,通过重组等手段实施帮扶,促进项目建成销售,化解风险。

  针对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意见”要求,各商业银行要配足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加快受理、审批、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不压单、不压贷等。

  实际上,“意见”也是落实福建省救市“闽八条”的配套细则,此前的8月8日,福建省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称为全国首个省级救市文件,被业内称为“闽八条”。厦门于随后的8月14日出台厦门版细则,落地了诸如岛外全面放开限购的执行细则。

  8月福州楼市出现“量价齐跌”的状况,福州市区总成交套数为1424套,总成交面积为153059.16㎡,环比分别下跌21.24%;31.30%。8月住宅销售均价为每平方米14690元,环比下跌2.45%,跌幅为全国第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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