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梯安全 再添“保险阀”

“电梯事故发生后,前来施救的消防人员普遍的做法是强行打开电梯,但结果只有两个,要么电梯坏了人得救了,要么电梯坏了人也死了。”在昨天的深圳市电梯公共救援战略合作暨电梯统保示范项目签约仪式上,市公安消防支队副参谋长方建民说,“今天的签约,可以说是深圳电梯公共救援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个事件。”

  来源:深圳商报

  “电梯事故发生后,前来施救的消防人员普遍的做法是强行打开电梯,但结果只有两个,要么电梯坏了人得救了,要么电梯坏了人也死了。”在昨天的深圳市电梯公共救援战略合作暨电梯统保示范项目签约仪式上,市公安消防支队副参谋长方建民说,“今天的签约,可以说是深圳电梯公共救援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个事件。”

  2013年11月,深圳电梯监管改革全面铺开。针对电梯发生安全事故时“小事故不愿赔偿、大事故无力赔偿”难题,改革决定建立电梯事故责任险制度,全市近12万台电梯将争取在2014年年底前投保覆盖面达80%以上。

  “一方投保、多方受益”,作为深圳电梯监管方式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电梯统保项目是有效解决事故纠纷,化解事故赔偿风险全新保障机制。据统计,截至2014年7月底,深圳已有34363台电梯投保统保项目,占全市在用电梯的30.7%。

  在昨天的签约仪式上,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日立电梯有限公司同步签署了《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补充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日立电梯公司将其所维保电梯集中投保电梯责任险统保项目。日立电梯公司一揽子将其企业及其代理商所维保的8000余台电梯集中予以投保。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处副处长曹必刚介绍,目前,深圳电梯总量已接近12万台,数量多、使用频繁,因停电、故障或安全装置动作而引发的困人事件每天都可能发生。但由于消防官兵缺乏电梯救援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用工具,在电梯公共救援过程中往往运用破拆手段实施救援,容易造成电梯设备不必要的人为损坏,甚至引发二次人员伤害,与消防部门作为公共抢险救援的专业队伍在电梯公共救援工作中所扮演的“兜底”角色不甚相称。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电梯公共救援和社会救助水平,在昨天的签约仪式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与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签署了《深圳市电梯公共救援战略合作备忘录》,并举行了电梯公共救援专业钥匙箱交接仪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与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同时签署了《深圳市电梯公共救援理论培训及实操训练服务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市市场监管局将与市公安消防支队建立信息交流和日常联络机制,同时,由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与江泰保险经纪公司提供师资、视频教材、意外保险等资源,对3000名消防官兵进行电梯公共救援理论培训,对150~200名消防官兵骨干进行实操训练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发证。此外,市市场监管局还将为市公安消防支队提供39套电梯专业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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