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供热前15天进入蓝色预警阶段

提要:昨日,兰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兰州市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对供热突发事故类别和相应预警等作出规定。一般供热突发事故(IV级):是指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区(县)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故。

  来源:每日甘肃 《兰州市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分四级预警供热突发事件

  供热前15天进入蓝色预警阶段

  昨日,兰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兰州市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对供热突发事故类别和相应预警等作出规定。供热突发事故主要分为四级,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可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故进行预警。冬季供热期前15天,全市即进入供热突发事故蓝色预警响应阶段,蓝色预警不再另行发布。

  四级响应不同事故将启动不同预警

  供热突发事故是指为城镇居民冬季取暖服务的集中供热系统突发事故,导致较大面积、较长时间供热中断或低温供热。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为城镇居民冬季取暖服务的集中供热系统突发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热突发事故主要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预警级别依次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和蓝色预警。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供热突发事故,事故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II级)以上供热突发事故,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以上供热突发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供热突发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冬季供热期前15天,全市即进入供热突发事故蓝色预警响应阶段,供热期结束后,供热蓝色预警自动解除。

  对特殊群体可实施供热应急救助

  兰州市将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并协调处理,确保正常供热。出现供热突发事故情况时,供热企业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和范围,并将相关情况报告所在地区(县)政府和市供热应急办,区(县)政府和市供热应急办在进一步核实情况后2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企业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供热突发事故处置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按事故级别开展供热突发事故损失核定工作,并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供热企业应组建供热突发事故抢修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抢修物资器材,具备一定供热事故自救能力。兰州市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的供热企业(单位),确需实施应急救助的,必须实施应急救助。供热期间,供热企业拒绝或放弃向热用户供热,经协调无效可按相关规定对供热企业采取紧急接管措施。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链接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故(I级):对全市大面积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或上级政府调动多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故。重大供热突发事故(II级):是指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市政府调度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故。较大供热突发事故(III级):是指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区(县)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故。一般供热突发事故(IV级):是指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区(县)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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