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在新一轮农村改革中率先突破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闭幕。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召开的又一次农村方面的重要会议。众所周知,三中全会在“三农”问题上提出一整套令人印象深刻的改革方案。这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农村改革发展的方向,部署了明年农村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会议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这一表述,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党中央把粮食放在了农村经济工作的首要位置。粮食是特殊物资,“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必须长期坚持。关于农民收入增长问题,会议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必须广辟农民增收渠道,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对于最受关注的土地制度改革,会议提出要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会议还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最后的成型文件预计将是2014年的“一号文件”,这份文件将会涉及到具体改革的方案,预计改革力度将是前所未有。

  2014年,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大幕即将拉开。我们要思考的问题是,一直处于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能够成为这轮农村改革的引领者吗?

  对这一疑问,历史给过答案。在30多年的改革历史中,广东抓住先行之利,在农村改革领域取得过多个率先突破,其中每一项突破都不仅仅关系到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的纯“农”字号话题,而且成了改革开放的重要策动源,是工业化、现代化全局最重要的突破口和支撑点之一。1979年,在全国率先放开塘鱼价格;1981至1988年,分别放开肉鸡、鲜蛋、蔬菜、水果和粮油的价格;1992年,在全省范围内取消了粮食的统购统销。可以说,以农产品价格为先导的农业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广东吃的第一口螃蟹。上世纪80年代,广东率先开展农业生产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开启了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的征程。上世纪90年代初,以南海农村土地股份制的改革探索为标志,广东率先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广东农村改革的历史雄辩地证明:农村改革取得新突破,改革大局全盘皆活。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肩负争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排头兵的广东,应当借此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力争在新一轮农村改革中率先取得新突破。

  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尽管广东农业、农村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农业农村发展相对滞后的局面并没有根本转变。与江浙等地相比,广东在“三农”问题上的差距更加明显。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固然不少,但最根本的一点,还在于近些年来在农村深层次改革方面始终未能取得根本性突破,这与当年敢为天下先的改革气势不可同日而语。比如,广东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改革、农村股份制改革和城乡统筹等方面本来是在全国最早起步的,但近些年在解决村级集体组织政企不分等问题上进展不快,改革的步伐已经落后于人。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方面,由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在农村合作基金会等问题上吃过大亏,以至于“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改革裹步不前。

  近年来广东农村改革的相对滞后,与部分干部头脑里对“三农”问题存在着不正确的认识有关系。相当一部分干部认为农业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在GDP中所占比重小,政绩不明显,有意无意间对农业乃至解决“三农”问题的投入不愿意加大,精力不愿意多花。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给出明确信号,那就是,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新活力。广东既有率先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又有以农村改革为突破口、全面破解系列科学发展难题的急迫需求,理应抖擞精神,拿出当年杀出一条血路的气概,在农村改革发展的征程中奋力争先,再立改革潮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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