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居住建筑超70%应用太阳能热水器
提要:24日,记者从邢台市了解到,该市对新建、改建民用建筑和热水消耗大户全面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对于不符合节能标准的规划主管部门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4日,记者从邢台市了解到,该市对新建、改建民用建筑和热水消耗大户全面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截至10月底,市区累计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居住建筑面积1600万平方米,占既有居住建筑的70%以上。学校、医院、宾馆等热水消耗大户已安装集中式太阳能集热器2万多平方米,日供热水1500多吨;市区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小区186个。
“市区全面推行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后,年可节约标煤6.45万吨,减少污染物排放4.38万吨。”邢台市建设局节能办主任李庆晓说。
据悉,为确保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工程质量,邢台市从设计源头到联合竣工均进行验收备案。对于不符合节能标准的规划主管部门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